三、身体活动水平
(一)身体活动量(MET)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每周身体活动量为5 877.9 MET,男性和女性差别较大,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差别较大,其中男性6 826.7 MET,女性4 935.7 MET;城市5 333.8 MET,农村为6 419.1 MET(表6-18)。
表6-18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每周身体活动量(MET)
居民每周身体活动量分布呈现随年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40~岁年龄组最高(7 481.8 MET),60~岁年龄组最低(4 118.6 MET)。男性50~岁年龄组每周身体活动量分布最高(8 358.0 MET),女性40~岁年龄组最高(6 874.9 MET)。城市居民40~岁年龄组最高(6 861.6 MET),农村居民40~岁年龄组最高(8 058.8 MET)(表6-18)。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女性每周身体活动量分布均呈现先升高后降低趋势。男性初中文化程度者每周身体活动量最高,为8 116.0 MET,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低,为3 789.1 MET。女性小学文化程度者最高,为5 853.4 MET,大专及以上者最低,为2 999.2 MET(表6-19)。
表6-19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身体活动量(MET)
男性已婚/同居者每周身体活动量最高,为7 148.6 MET,女性亦为已婚/同居者最高,为5 224.3 MET(表6-20)。
生产运输人员每周身体活动量最高,为8 859.0 MET。男性从事生产运输行业者最高,为8 885.2 MET,女性亦为生产运输人员最高,为8 756.0 MET。城市、农村均为生产运输人员最高,分别为8 010.5 MET和9 866.8 MET(表6-21)。
表6-20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身体活动量(MET)
表6-21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身体活动量(MET)
每周身体活动量分布随收入上升呈现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高收入者最低,为5 412.8 MET,中等收入者最高,为6 505.8 MET(表6-22)。
表6-22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交通性活动每周身体活动量(MET)
(二)身体活动水平分类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身体活动高水平者所占比例为46.9%,其中男性为50.1%,女性为43.6%;城市为46.1%,农村为47.7%。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中身体活动中等水平者所占比例为28.6%,其中男性为25.1%,女性为32.1%;城市为33.2%,农村为24.0%。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中身体活动低水平者所占比例为24.5%,其中男性为24.8%,女性为24.3%;城市为20.7%,农村为28.3%(表6-23)。
表6-23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身体活动水平(%)
身体活动高水平呈现随年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40~岁年龄组最高(56.4%),60~岁年龄组最低(35.0%)。男性40~岁年龄组身体活动高水平所占比例最高(56.4%),女性40~岁年龄组最高(56.3%)。城市居民40~岁年龄组最高(53.8%),农村居民40~岁年龄组最高(58.7%)。身体活动中等水平呈现随年龄增加先降低后升高的趋势,在60~岁年龄组呈现反弹,18~岁年龄组最高(32.9%),50~岁年龄组最低(23.6%)。身体活动低水平呈现随年龄增加先降低后升高的趋势,60岁及以上年龄组最高(33.6%),40~岁年龄组最低(19.4%)(表6-23)。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女性身体活动高水平均呈现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男性初中文化程度者最高,为53.0%,文盲、半文盲文化程度者最低,为40.7%。女性大专及以上者最低,为32.5%,小学文化程度者最高,为52.8%(表6-24)。
男性未婚者身体活动高水平最高,为51.0%;女性已婚/同居者比例最高,为46.2%。男性离婚/丧偶/分居者身体活动中等水平最高,为52.3%,女性离婚/丧偶/分居者比例最高,为42.8%。男性离婚/丧偶/分居者身体活动低水平最高,为27.3%,女性未婚者比例最高,为31.2%(表6-25)。
表6-24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身体活动水平(%)
表6-25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身体活动水平(%)
从事生产运输者身体活动高水平最高,为59.8%,男性生产运输人员最高,为61.7%,女性农林牧渔水利人员最高,为54.3%。办事人员身体活动中等水平最高,为49.9%,男性离退休人员最高,为44.1%,女性在校学生最高,为61.6%。从事家务者身体活动低水平最高,为35.7%,男性从事家务者最高,为41.8%、女性从事家务者最高,为34.5%。(表6-26)。
表6-26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身体活动水平(%)
身体活动高水平呈现随收入先上升后降低的趋势,高收入者最低,为44.0%,中等收入者最高,为51.1%。身体活动中等水平呈现随收入先降低后升高的趋势,中等收入者最低,为25.4%,高收入者最高,为33.8%。身体活动低水平呈现随收入上升而降低的趋势,高收入者最低,为22.2%,低收入者最高,为29.1%(表6-27)。
表6-27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身体活动水平(%)
(三)身体活动不足率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身体活动不足率为22.0%,其中男性为21.6%,女性为22.3%;城市为19.6%,农村为24.4%(表6-28)。
表6-28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身体活动不足率(%)
身体活动不足率呈现随年龄增加先降低后升高的趋势,60~岁年龄组最高(33.7%),40~岁年龄组最低(15.7%)。男性60~岁年龄组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30.6%),女性60~岁年龄组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36.6%)。城市居民60~岁年龄组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31.2%),农村居民60~岁年龄组最高(35.5%)(表6-28)。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女性身体活动不足率均呈现波动趋势。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低,为17.1%,文盲、半文盲最高,为31.7%。女性小学文化者最低,为16.5%,文盲、半文盲者最高,为35.6%(表6-29)。
表6-29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身体活动不足率(%)
男性离婚/丧偶/分居者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为36.2%;女性离婚/丧偶/分居者比例最高,为43.4%(表6-30)。
表6-30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身体活动不足率(%)
从事家务者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为33.2%。男性从事家务者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为42.5%,女性行政干部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为33.3%。城市行政干部身体活动不足率最高,为29.8%,农村在校学生身体活动不足所占比例最高,为39.6%(表6-31)。
表6-31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身体活动不足率(%)
身体活动不足率呈现随收入上升而下降的趋势,高收入者最低,为19.6%,低收入者最高,为25.3%(表6-32)。
表6-32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身体活动不足率(%)
(四)经常锻炼率
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的经常锻炼率为16.9%,其中男性(18.7%)高于女性(15.1%);城市为23.2%,远高于农村的10.7%(表6-33)。
表6-33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年龄组、城乡经常锻炼率(%)
经常锻炼率呈现随年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30~岁年龄组最高(19.3%),60~岁年龄组最低(13.0%)。男性18~岁年龄组经常锻炼率为最高(23.6%),女性则是40~年岁和50~岁年龄组最高(17.4%)。城市居民30~年龄组经常锻炼率最高(26.5%),农村居民18~年龄组最高(13.1%)(表6-33)。
随着文化程度升高,男性经常锻炼率呈现先降低后升高的趋势,而女性经常锻炼率则一直增长。男性小学文化程度者最低,为8.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最高,为37.0%。女性文盲、半文盲者最低,为9.5%,大专及以上者最高,为25.3%(表6-34)。
表6-34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文化程度、城乡经常锻炼率(%)
男性未婚者经常锻炼率最高,为32.4%;女性未婚者最高,为16.1%(表6-35)。
表6-35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婚姻状况、城乡经常锻炼率(%)
在校学生经常锻炼率最高,为36.7%。男性也是在校学生经常锻炼率最高,为45.1%,女性则是离退休人员经常锻炼率最高,为31.9%。城市、农村均为在校学生经常锻炼率最高,分别为37.1%和35.6%。(表6-36)。
表6-36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职业、城乡身经常锻炼率(%)
经常锻炼率呈现随收入上升而上升的趋势,高收入者最高,为21.5%,低收入者最低,为13.0%(表6-37)。
表6-37 2015年山东省居民分性别、收入、城乡经常锻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