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养结合的发展预期

一、中国医养结合的发展预期

(一)医养结合总体发展规模

1.当前的老龄化问题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总人口数的7%时,该国家或地区即进入老龄化社会(aging society);当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4%以上时,即被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aged society);当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1%时,即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super-aged society)。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时期。基于我国的人口总数及此前强力的国家人口政策,我国于2000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比总人口达到7%。此后,老龄化速度呈现逐步加快的态势。2005年,我国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老年人口(65岁以上)突破1亿的国家。2017年底,这一数据继续增长,达到1.5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1%以上(见图3-1和图3-2)。

图3-1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总人口和老龄人口的变化(2000—2017年)

图3-2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总人口和老龄人口增速的变化(2000—2017年)

与发达国家,尤其是法国、瑞典和美国等相比,我国实现老龄化社会到老龄化社会的转变所需时间较短,仅23年(见图3-3)。

图3-3 各国由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化社会所需年数

人口的急剧老龄化带给社会的挑战是多方面的:推动经济发展的劳动力不足,财政负担加重,而且人们对医疗和养老服务的供给及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的养老模式忽视老年人的医疗和精神层次的需求,大量失能或半失能及患有慢性疾病或认知障碍的老年人无法安享晚年。如此严峻的现实也给全新的医养结合的老年照护模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医养结合的基本内涵

医养结合并非是医疗和养老的简单叠加,而是指将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养老结合为一体,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深度融合与联动发展,从而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其中,“医”包括医疗诊治、健康咨询、健康检查和临终关怀等医疗救护;“养”包括生活照护、精神安慰、心理疏导和文化活动等需求服务。

从基本模式上来分析,医养结合有四种模式。

(1)从医延养。所谓“从医延养”,一般是以医院为主体,本质上是从医疗机构往下游的养老护理服务领域延伸,主要面向刚需型客户。由于医疗机构的市场接受度普遍都高,因此较为容易切入养老护理领域。

(2)由养添医。所谓“由养添医”,一般是指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比如大型的养老社区或单体项目)留出部分楼栋或区域,用以配置护理院、门诊部或一级甚至二级综合性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由于现阶段单纯的养老项目存在盈利难度大、周期长等问题,通过医疗机构的设置,既可以增加养老项目对长者的健康保障,又可以为项目拓宽收入渠道,缓解运营压力。

(3)医养协同。“医养协同”顾名思义指的是养老与医疗通过合作的形式,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此类合作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比如社区嵌入型机构,或者大型养老机构与大型综合性医院签订协议,开辟绿色通道或专家定期坐诊,从而使入住的老年人能够获得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4)地域囊括照护。地域囊括照护是当前日本政府着力构筑的医养结合的照护体系。其基本思路是在搭建好的政府服务平台之下,对于需要医疗和介护服务的长者,通过居家上门的服务形式,协调医院、诊所、访问看护机构、药局和介护服务机构等多种老年服务单位,根据老年人的需要,提供医养整合式照护服务。

在目前国内的实践中,“由养添医”和“医养协同”这两种模式较为普遍。

通过医养资源的无缝衔接,可以使高龄、空巢、失能或半失能、失智和患病(急性病、慢性病、老年病等)的老年人快速便捷地享受到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

医养结合既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突破和创新,又能够与当前多种养老模式有机结合,推动其功能升级。诸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近年来尤为倡导的养老模式,同样可以借鉴医养结合的思路,从而更全面地满足入住的老年人的多样需求。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如下四个特征。

(1)从保障目标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最终是要使老年人享有健康有保障的晚年生活。

(2)从保障对象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面向的是老年人群体,尤其是处于大病康复期、患有慢性病、失能或半失能的老年人。

(3)从参与主体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联结的是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包括设有老年科的医疗机构、大型退休社区、养老院、护理院、福利院、政府、企业等。

(4)从服务内容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以养老服务为基础,以专业的医疗服务为支撑,着力提高医疗和复健服务的质量。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以深度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有助于迅速构建起完整的医养产业链,满足老年人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3.中国医养结合产业的规模预期

中国老龄化的程度仍然在不断加深,按照世界银行的预测,我国将在2024年前后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14%左右);在2035年前后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21%左右),届时我国的老龄人口(65岁以上)将接近3亿人;到21世纪中叶,我国的老年人口将突破3.5亿人(见图3-4和图3-5)。

人口老龄化的浪潮席卷而来,使养老负担急剧加重,医疗卫生资源趋于紧张,但是换个视角看,人口老龄化也为我国养老服务业和医药卫生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许多老年人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慢性疾病问题突出。截至2015年,我国约有4063万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他们对专业照护服务的需求是刚性的。2016年,我国有近1.5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且普遍存在“一人多病”的情况,他们对专业的医疗服务有着刚性需求。未来老年人对生活照护需求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叠加的趋势将更加显著,对医养结合的需求也将会愈发强劲。

另一方面,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2014年,我国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23930元,农村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7621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16538元和5970元。扣除价格因素,城镇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为5.9%,农村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为9.1%。

图3-4 中国2019—2050年人口增长预测

图3-5 中国2019—2050年人口增长率预测

经济收入的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消费力,同样,老年人收入水平的提升也必然会有效带动其对生活照护和医疗服务需求。

无论是从老年人口规模还是老年人身体状况,亦或是从经济收入的增长上看,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对象广泛,且覆盖全生命周期。从有自理能力、轻度失能,到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再到急性病的治疗、慢性病的调理和老年病的护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和产品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各类需求,包括饮食、居住、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文娱等各个方面,并且还可以延伸到诸如大型养老地产、老年旅居等中。

(二)医养结合将成为我国新兴支柱产业

医养结合产业基本具备支柱产业的五大属性,即发展规模、市场前景、技术密度、产业关联度和经济效益。在接下来的至少30年时间里,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会持续攀升,在2050年前后达到峰值。

《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预测,医养结合的市场规模有望在2050年达到106万亿元,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33%。随着劳动力的不断减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迅猛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将会不断深化其智能化特征,通过技术弥补人力不足的短板,通过科技不断降低老年照护的难度并满足老年人的身心需求,深度整合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养老资源,打通产业链,盘活医养资源,最终形成综合性产业集群。

应该注意的是,医养结合产业能够成长为支柱产业,同样也离不开政策的扶持。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同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要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和就诊绿色通道,提高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规定了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实施安排和政策举措,明确表示放宽市场准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切实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项目布局落地,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和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

2015年2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给予大力支持,并扶持和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首次使用了医养结合的论述,并再次强调了要加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重申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

同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支持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

2015年11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这五大重点任务。并且,政府将在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科学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强化信息支撑等五个方面着重推出保障措施。

2016年4月,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要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政策宣讲工作,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筹建指导工作,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以及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2016年6月和9月,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先后联合发布《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和《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将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市(区)和北京市朝阳区等40个市(区)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要建设和发展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长期护理服务,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同月,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改革、改善结构、鼓励创新、强化监管四大基本原则,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提出完善土地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建立健全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切实落实养老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专门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体现了最高决策层对医养结合模式的支持与重视。

尽管当前的医养结合产业还处于产业爆发期前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没有建成统一的高水准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全国各地的公办、民营或公建民营机构都在不断探索这一模式,已经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实践经验。

尤其是从2013年开始,不仅出台了大量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政策,而且配套政策的力度逐渐加大,广度不断拓宽,从政策层面为医养结合的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政策逐步出台,包括土地、资格证照、财政税收、投融资等利好政策陆续发布,顶层设计逐渐得到落实,规划规范不断得到完善,医养结合产业已吸引到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其中。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居民收入、老年人群的购买力和思想观念的转变等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发挥作用,为医养结合产业真正成长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