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公益组织发展路径的探索

三、草根公益组织发展路径的探索

对于当前中国草根公益组织应如何突破困境,走怎样的发展路径,现有的研究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或从草根公益组织与政府互动合作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强调政府在变革宏观体制环境,为草根公益组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营造社会公益氛围等方面的作用。熊莲主张政府应转变观念,增强对草根NGO的信任和认同;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拓宽草根NGO的生存发展空间;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对草根NGO的培育和扶持。同时他主张草根NGO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获得政府的合法化认同;与政府治理目标保持一致,赢得政府的长期支持;提升组织能力,有效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根植民众,搭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平台[64]。邓国胜主张分领域、分层次、分地域渐进改革。所谓分领域,就是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的草根NGO、基层社区的自组织和行业协会;就是优先发展支持性NGO,通过支持性组织的发展,推动基层草根NGO的蓬勃发展;所谓分地域,就是优先在发达沿海城市或省份进行NGO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通过降低草根NGO的登记注册门槛,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草根NGO服务的力度,落实NGO的减免税政策等扶持措施,大力培育与发展NGO,激发社会的活力[65]。允春喜、张绪龙等从草根组织与政府关系的视角探讨中国草根组织发展路径[66],认为草根组织与政府之间是双向影响的关系,政府的价值选择与职能发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中国草根组织发展存在立法规范缺失、社会资源匮乏、自主活动受限、外部监督不足等困境,因此,必须相应地从实现政府控制,力争政府资助,完成政府职能过渡,推动政府强力管制等方面进行解决和改善,从而实现其“又好又快”的发展。这些对策主要都是政府角度自上而下的分析为多,比较缺乏从草根公益组织的视角提出建议。

从文化的视角,刘杰、田毅鹏认为,当前中国第三部门发展困境的实质在于脱离中国本土情境而盲目西化。儒家宗教性下的社会家族化趋势、伦理本位下的特殊主义以及威权体制下的官家公共性是制约第三部门在中国发展的本土情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本土情境下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道路选择,其实质是要由原来的“西化”道路转向“化西”的途径,实现第三部门在理念、组织运营以及与政府关系等层面的“创造性转化”[67]。(https://www.daowen.com)

唐文玉、马西恒[68]从草根公益组织个案的基础上来看,总结了草根公益组织“去政治的自主性”的生存策略,认为这是一种适应“选择性支持”的制度环境的有限自主性,是一种主动或有意识地压缩了公共利益表达功能的公共服务提供上自主性。“去政治的自主性”是当前中国特殊体制下的产物,亦是当前中国民办社会组织功能失调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