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概念界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概念界定

对城市网络进行概念化和定量表达的方式有多种,但是被大多数学者广泛接受的是强调城市分析中的“关系”属性,也就是认为城市建立在流经它们的“流”(包括经济流、物质流、金融流和信息流等)的基础上。

史密斯和廷伯莱克将城市间的联系进行梳理并进一步概念化,认为城市间的联系可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即形式维度和功能维度。从形式的维度,可以把城市之间的联系方式概括为人、物质和信息三种;本书认为,具体到实证研究时,用经济流、物质流、金融流和信息流等四个指标表示更具体,也更全面。从功能的维度,可以将城市间的联系方式分为经济联系、政治联系、社会联系和文化联系四种类型(Smith,Timberlake,1995)[152]。

1.联结度

城市网络体系中的各个城市不是孤立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形成城市之间的协作,以获得网络外部经济性。这种作用和联系使不同的城市间有了流通,在现实中表现为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各种“流”(flow),包括经济流、物质流(人口流和货物流)、金融流和信息流等。因此,流通过程也就是经济流、物质流、金融流和信息流等的统一(田村正纪,2007)[153]。正是这些不同的“流”,使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不同层次的空间经济体系,即城市网络体系[154]。(https://www.daowen.com)

衡量一个城市各种城市“流”在城市网络体系中所发生的频繁的、双向的甚至多向的流动强度即为联结度。换句话说,城市联结度的表现形式就是经济流、物质流、金融流和信息流等在城市网络体系内的空间流动,是对一个城市与其所在城市网络体系中的其他城市联系便捷性大小的量度。

2.功能度

城市功能是一个城市存在的本质特征,是指一个城市在国家或地区中所发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作用,以及由于这些作用的发挥而产生的效能。一个城市具有什么样的功能,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由城市自身及其周围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条件决定的[155],也即由城市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的城市网络体系决定。城市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非基本功能两类,前者指城市对外部环境所承担的任务和功能,后者指城市为城市本身的发展所必须具有的功能。本书中的城市功能指的是前者,即城市的基本功能。

功能度是对城市发挥功能大小的量度,即一个城市在其所在的城市网络体系中所承担的功能的大小。具体到实证研究中,用城市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的加权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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