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权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权的规定

英国专利法的制定,对当时的工业革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工业革命的巨大成就也让英国的专利法律制度漂洋过海。“英国专利制度是世界专利制度的基础”,对英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的考察实属必要。

在英国,与专利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主要规定在附属刑法中。现行的1977年专利法案最新修正于2014年10月1日。[11]以在该专利法案的第37章第3部分的犯罪(offences)[12]项下规定了如下几种犯罪:(1)伪造专利登记罪(第109条),指在按专利法设置的登记册上伪造有关事项或者指使他人伪造有关事项,制造或指使他人制造冒充登记项目的抄本或复制本,或明知记录或文件虚伪不实故意提出或呈交或指使他人提出或呈交作为证据的行为。犯本罪的依据简易程序判处一定的罚金,或者自由刑与罚金并处。(2)未经授权而宣称有专利权(第110条),即假冒专利罪,指在有偿处理的物品上标有、刻有或印有或者以其他方式附有“专利”或“获准专利”等字样,或者任何其他事物以表示或暗示物品为专利产品的行为及冒充其有偿处理的物品是专利产品的行为。犯本罪的,应当判处罚金刑。上述规定不适用下列情况:作这种声称的制品的专利权,或作这种声称的专利方法已经期满,或已被撤销,但在所给予被告的合理长度的时限终了以前,他未及时采取措施不作这类声称或停止声称。在按照本条约违法起诉时,被告辩护时应能够证明他已为防止违法作了适当的努力。(3)假冒已申请专利罪(第111条),是指声称已为其有偿处理的物品申请专利而并未作过这种申请或此种申请已被拒绝或撤销的行为(但如果这种声称或继续作声称是在申请已被拒绝或撤销时一段时限终了以前,该时限有足够长度使得被告能够采取措施以保护不作这种声称的情况除外)。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刑。(4)滥用专利局名义罪(第112条),指在业务地点,或发出的文件中,或在其他情况下,使用“专利局”或任何其他字样,把业务地点说成是专利局或与专利局有隶属关系的行为。犯本罪的,处罚金刑。此外,《专利法》第113条对法人犯罪也做了规定。法人的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职责类似的高级职员或者正在代理这些职务的人同意、默许或由其疏忽所致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倘若该行为违反专利法上的刑事责任条款,该职员和该法人都应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https://www.daowen.com)

英国专利法规定的上述犯罪中,仅(2)项假冒专利罪中有部分行为类型可能涉及侵犯他人专利权,其余则是对侵害专利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这与我国刑法将侵犯专利管理秩序的行为纳入到假冒专利罪中予以规制,而对非法实施他人专利和间接侵权的行为则没有用刑法予以规制的立法倾向是相近的。在刑罚的施加上,英国专利法处罚一般为罚金刑,较少适用自由刑。由此可见,对经济犯罪,主要是以经济手段制裁。其处罚程度较之于我国假冒专利罪中规定的法定刑要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