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权的规定
2026年03月17日
二、关于专利权的规定
法国现行(1994年)刑法典并没有将与专利相关的犯罪列入分则之中,关于专利领域的犯罪,采用了附属刑法予以规制。法国现行发明专利法是以1968年1月2日的第68-1号法律为基础,经1970年6月11日的第70-489号法律补充,又经1978年7月13日的第78-742号法律修改和补充而形成的。[23]法国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立法。《法国发明专利法》中规定下述违反专利法的行为构成犯罪:(1)假冒他人专利和专利申请的行为(第60条)。犯该等罪,处2000~5000法郎的罚款。如果是旧罪重犯则罚款加倍。本条所指的旧罪重犯与我国的累犯规定一致,是指自上次因犯有同类罪行而判罪后五年之内又被判刑的人。(2)专利泄密以及擅自实施专利的行为(第61条)。这是指第25、26条规定的禁令:凡是正在申请专利的发明,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泄露或实施。如果蓄意连反上述禁令,则构成该罪。应处以3000~30000法郎的罚款,而且并不影响在必要时因损害国家安全按规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国防构成损害,还可另判1~5年的徒刑。从法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国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刑事处罚手段主要适用于冒充专利的行为,而对其他的专利侵权行为则不涉及。(https://www.daowen.com)
法国在其知识产权法典“第二部分知识产权”中,对工业品外观设计、发明和技术知识、商标等都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对假冒专利的行为、侵犯专利管理秩序的行为及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制,比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范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