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日
发布部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该《通知》属于一般性、纲领性文件。
政策要点:
(一)建设目标:到2020年建成1000个特色小镇。
(二)原则:突出特色、市场主导、深化改革。
(三)领域: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
(四)培育要求: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五)责任主体:县级政府(镇政府负责实施工作)。
(六)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支持特色小镇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