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
(一)传统风貌的保护
1.建议在传统建筑集中的区域划定传统风貌区,在建筑色彩、体量、材质等方面进行整体建设指引。
2.对体现城镇文化、展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传统风貌建筑进行登记挂牌,予以重点保护。
3.严格划定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应与文保建筑相协调,其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保建筑。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开发
1.做好传统手工艺、民俗活动、节庆、礼仪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摸底工作,形成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通过展览、展示、比赛、交流等形式,营造浓郁的地方传统文化氛围。
3.推动民间优秀的非物质文化的产业化发展。
(三)文化场所的营造
结合绿地广场建设特色空间,为地方特色文化提供展示与传承的空间场所。依托文物古迹、特色商业、传统民居、古桥庙阁等历史空间开拓绿地广场空间,打造居民文化生活的核心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