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问责主体缺乏多元化

(四)绩效问责主体缺乏多元化

在评估政府绩效时,上级部门还是作为主要的评估主体,公民、媒体等评估主体的作用并没有有效发挥。上级的和同级部门之间由于业务的往来可能会有利益上的牵扯,容易产生人情评价,问责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甚至产生明降暗升、异地升迁等问题。群众作为政府行政最直接的感受者,他们最能说明政府的工作效率是否提高,公共服务有没有满足需求等问题,然而,公民对政府的评价收集起来费时费力,一些政府也不太注重公民的评价。另外,公民问责难以启动,单个的公民想要获取有关的信息并对政府问责,需要公民具有很高的知识素养和整合信息分析问题的能力,还必须有充足的时间去分析问题,普通公民难以达到那么高的水平,问责主体多元化之后要解决的问题依然很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