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国防
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与国防政策
国防领导体制,是指国家领导国防活动的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1],包括国防领导机构、国防行政机构、国防监察机构和各级地方国防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相互关系等制度。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一般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的、非正规的武装组织构成,通常由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最高领导人统率。一个国家武装力量的组织结构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主要有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军事战略以及地理环境、人力资源、历史传统等,总的趋势是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组织向多种组织方向发展。国防政策,是指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进行国防建设、军事斗争和使用武装力量相关活动的准则,是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导向。国防政策通常可分为总政策和具体政策,有其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防政策,一个国家奉行什么样的国防政策,是由国家利益、社会制度、对外政策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