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动脉栓塞
PTE的临床变化比较复杂,严重程度取决于栓塞面积、发展速度及心肺功能、肺血管内皮功能和神经体液的反应等。
治疗原则:右心功能不全伴血压下降或有休克的大块PTE,无溶栓禁忌证,积极迅速给予溶栓,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外科手术取栓。
肺动脉溶栓处理:溶栓的时间窗一般为14 d,但无严格规定,溶栓尽量在PTE确诊的前提下慎重进行,有指征者尽早进行。
一、溶栓治疗
(一)指征
1.大块PTE(超过二个肺叶血管),即出现因血栓所致休克或低血压。
2.次大块PTE如血压正常,但B超示右心室功能减退,临床出现有心功能不全,若无禁忌证,可进行溶栓。
3.对血压和右心功能正常者,可推荐进行溶栓。
(二)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活动性出血、近期自发性颅内出血。
2.相对禁忌证 两周内的手术分娩,器官活检,不能以压迫止血部位的血管穿刺。10 d以内有消化道出血,不能控制的高血压>180 mmHg,血小板<10万/mm3,凝血酶原活动度<50%。
(三)治疗方案
1.尿激酶负荷量 4 400 U/kg,静脉注射10 min,随后2 200 U/(kg·h),持续静脉滴注12 h,另外可考虑2 h溶血方案,2万U/h持续静脉滴注2 h。
2.链激酶负荷量 25万U静脉注射30 min,随后以10万U/h,持续24 h静脉点滴:链激酶有抗原性,用药前可用苯海拉明或地米。(https://www.daowen.com)
3.rt-PA 50~100 mg持续静脉滴注2 h。
使用尿激酶和链激酶时勿同时应用肝素,溶栓结束后24 h监测一次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当其水平低于正常值2倍,即应重新开始规范的肝素治疗。
二、肺动脉栓塞的后期处理
防止有效血栓再形成和复发 目前治疗上应用抗凝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和华法林方案。
(1)肝素:2 000~5 000 U或80 U/kg静脉注射,继而80 U/kg静脉滴注,在开始治疗后的最初24 h内每4~6 h测定APTT,根据APTT调整剂量,维持为正常的1.5~2.5倍,3~5 d查血小板一次。
(2)低分子肝素:①达肝素钠2 000 U/kg皮下注射,单次用量不要超过1.8万U;②依诺肝素钠1 mg/kg皮下注射,每12 h一次,单次用量不超过180 mg;③那屈肝素钠:86 U/kg皮下注射每12 h一次,单次用量不超过1 710 U。
(3)华法林:开始1~3 d,口服3.0~5.0 mg/d,数天后发挥全部作用。
(4)重组水蛭和其他小分子血栓抑制药亦为常用药。
三、肺动脉栓塞摘除术
适用于大块肺栓塞,或经肝素和复苏措施血流动力学仍不稳定。溶栓失败或有溶栓禁忌证。
经静脉导管碎解和吸出血栓或球束血管成形,或局部小剂量溶栓。
四、下腔静脉滤器
对阻塞部位处于手术可及的动脉近端,可考虑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