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肉毒中毒
2026年10月09日
十二、肉毒中毒
(一)概况
肉毒中毒是由肉毒杆菌外毒素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该病分四型:食物中毒型、婴儿肉毒中毒、创伤性肉毒中毒、成人的婴儿型肉素中毒。肉毒杆菌产生的肉毒毒素,系一种具有神经和细胞毒性质的外毒素,根据其抗原结构可分为A,B,C,D,E,F,G7 型。每一菌株仅能产生单一型毒素,其中A,B 及E 三型是引起人类发病的主要毒素,其毒性极强,口服0.01mg 即可致死。肉毒毒素除自肠道吸收外,也可通过呼吸道、眼结膜和破损皮肤侵入,而婴儿肉毒中毒的传播途径不清,有报道蜂蜜可能为传播媒介。食物中毒型肉毒中毒主要由肉类、罐头食物所引起,亦有报告因进食发酵馒头、面酱或家制臭腐乳而得病,本病在我国主要分布西部省区,以B 型菌株为主,其次为A 型,如不及时治疗,病死率较高(A 型为60%~70%,B 型为10%~30%,E 型为30%~50%)。传染源:家畜,家禽及鱼类为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食物传播,多见于腌肉,腊肉,猪肉及制作不良的罐头食品,部分地区曾因食用豆豉,豆瓣酱,臭豆腐及不新鲜的鱼,猪肉,猪肝而发病;易感性:普遍易感,不引起人与人之间传染。
(二)诊断要点:(https://www.daowen.com)
1.进食发酵豆谷类制品、肉类、罐头或蜂蜜等食物史;
2.在数天的潜伏期后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咀嚼无力、吞咽困难、头颈无力、垂头、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
3.从可疑食物或患者粪便、血液中检出肉毒毒素,可确定诊断,各型抗毒素的中和试验有助于确定具体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