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口腔矫治器治疗OSAHS的疗效评价
OSAHS不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白天过度嗜睡(excessive daytime sleepiness,EDS)症状及OSAHS引起的全身各系统病变,对患者的心理健康和社会生活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出现工作效率下降、心情压抑等症状,使患者的生活质量不同程度的下降[22]。口腔矫治器作为长期治疗OSAHS的一种有效手段,因其避免了手术治疗的危险性和不良反应且舒适、轻便、经济,而逐渐得到广泛肯定和运用。对于其临床疗效评价,国内外尚无统一意见,但基本都遵从于客观效果评价和主观感受评价两方面的综合评判。本课题即从这两方面进行,与调节式口腔矫治器治疗OSAHS的疗效比较,综合评价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治疗OSAHS的疗效。
夜间多导睡眠仪监测指标是诊断OSAHS的“金标准”,是能够指导治疗选择和预后的观察指标,是目前最为客观准确的评价方式。它能让我们深入了解病情的严重程度,明确是否伴有呼吸暂停,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以及客观的疗效评估。其主要分析了治疗前后患者的呼吸紊乱指数(AHI)、呼吸暂停指数(AI)、低通气指数(HI)、最低血氧饱和度(LSaO2)、鼾声指数及最长、平均呼吸暂停时间等[23]。PSG是睡眠呼吸障碍诊断及疗效观察经典的方法,但其价格较贵,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大。PSG操作复杂,导联过多,且必须在睡眠室内进行,患者往往因睡眠环境改变而影响检查结果[24]。所以本课题采用轻便多导睡眠初筛仪进行监测,仪器轻巧,便于携带,操作简单,诊断准确,既满足了患者自身的要求,又保证了我们的监测结果。
EDS是OSAHS患者最常见的症状,澳大利亚墨尔本的Epworth医院睡眠疾病中心在1990年设计使用Epworth嗜睡评分量表(Epworth sleepiness scale,ESS),是一种简易、患者自我评估的问卷表。该问卷表主要评估患者白天日常生活中不同情况下的嗜睡程度,通过ESS做出半客观的评定:共24分,评分>6分瞌睡,>11分过度瞌睡,>16分有危险性的瞌睡[23]。其内部一致性为0.88,5个月对普通人群重测一致性程度为0.82[25]。ESS量表设计简单,评分方便,可操作性强,是目前最为常用的主观性嗜睡评价量表。(https://www.daowen.com)
柏林睡眠症状调查问卷(Berlin Questionnaire,BQ)1996年在柏林的一次睡眠初级治疗会议上被设计完成,正式被若干国家用于OSAHS高风险患者的识别确认。BQ包括三个范畴:打鼾、起床困倦、疲劳、肥胖或高血压的存在;由于其方便、廉价而普遍用于OSAHS的筛查[26-27]。国内学者也针对BQ对OSAHS的诊断价值进行了研究,结果提示BQ对OSAHS诊断的真阳性率高达89.83%[28]。故本课题采用此问卷并结合ESS量表对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治疗OSAHS的主观疗效做出评价。
目前,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对于OSAHS的治疗在临床上已得到了良好的疗效,但就具体的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国内外未见统一。相对于单纯询问症状,联合客观评价相对更准确。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在改善OSAHS患者主观症状的基础上,利用PSG监测对相应客观指标进行精确测量,并与调节式口腔矫治器的疗效做出比较,对OSAHS的治疗效果将做出综合的临床疗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