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结果
实验组和对照组各28例OSAHS患者戴用不同的口腔矫治器治疗后,无明显不适,个别患者戴用矫治器初的不适感在戴用后1周左右都有缓解。根据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制定的口腔矫治器治疗OSAHS的疗效判断标准[14],本课题所采用的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的客观有效率为85.7%。
表2 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PSG参数的变化(
±s)

注:*代表P<0.05。
采用配对t检验分析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PSG参数的变化:AHI治疗后下降了(10.65±3.03);LSaO2升高了(8.25±1.53);AI下降了(10.31±3.01);HI下降了(0.31±0.16);最长呼吸暂停时间下降了(36.7±12.4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3 实验组与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PSG参数变化比较(
±s)

注:*代表P<0.05。
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实验组与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PSG监测参数变化值之间的差异,结果显示实验组与对照组OSAHS患者在治疗前后PSG监测参数(AHI、LSaO2、AI、HI、最长呼吸暂停时间)变化值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采用配对t检验分析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ESS、Berlin问卷得分。结果显示,戴用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治疗3个月后,ESS评分较治疗前下降了(15.61±2.69);BQ总分较治疗前下降了(2.57±0.69),其中代表打鼾症状的部分治疗后较治疗前评分下降了(2.82±1.02),代表起床困倦、疲劳症状的部分治疗后较治疗前评分下降了(1.96±0.88),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4 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ESS、BQ得分变化(
±s)
(https://www.daowen.com)
注:*代表P<0.05。
表5 实验组与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ESS、BQ得分变化比较

注:*代表P<0.05。

图1 实验组与对照组治疗前后ESS评分变化值比较

图2 实验组与对照组治疗前后BQ评分变化值比较
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实验组与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ESS及BQ评分变化值之间的差异。结果显示: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ESS评分变化比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ESS评分变化更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BQ评分变化值与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BQ评分变化值之间有显著性差异,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BQ调查中代表打鼾和起床困倦、疲劳两部分问题的评分,实验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评分变化较对照组OSAHS患者治疗前后评分变化更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6 实验组与对照组OSAHS患者戴用两种口腔矫治器的满意度比较[n(%)]

结果显示:实验组OSAHS患者对自行调节式口腔矫治器的舒适度满意率为92.9%,对照组OSAHS患者对调节式口腔矫治器的舒适度满意率为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