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积极争取外援的路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四节 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积极争取外援的路线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我们考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立足点,但自力更生并不是关起门来搞生产和研制,不是故步自封、盲目自大,而是我们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外部资源、外部力量和外部因素为我所用,这对于处于各项事业正在百废待举的新中国来说尤为重要。针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我国采取“一边倒”的外交方针,即“倒向社会主义一边”。[13]在科学技术方面,新中国一方面呼吁科技人员要奋发图强,独立自主,另一方面积极寻求苏联的支持和援助。针对我国国防科技事业,聂荣臻在国防部五院成立大会上,代表党中央明确指出:“我国导弹研制应以‘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和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研成果’作为五院的建院方针。”[14]

1956年10月以后的国际形势使赫鲁晓夫在新技术援华问题上出现了松动迹象,聂荣臻认为这是个很好的机会,于是向周恩来请示:“是不是再和他们谈一谈,让他们援助一下,派一点专家,提供一些资料和样品,由我们自己搞。”周恩来说:“可以先找苏联顾问谈谈。”[15]1957年6月18日,聂荣臻遵照周恩来指示,找当时苏联驻中国负责经济技术的总顾问阿尔希波夫座谈。聂荣臻对阿尔希波夫说:“为了更好地编制我国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规划……合理地建立和发展我国的原子工业,生产原子弹、导弹及与此相联系的飞机型号的确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安排,能取得苏联政府必需的援助,我国政府想与贵国政府进行谈判。此事,以前我已多次向您口头表示过我们的愿望。”阿尔希波夫听后热心地说:“我本人同意,待请示我国政府以后再予答复。”[16]于是阿尔希波夫将情况向苏联政府做了汇报。7月22日,聂荣臻再次与阿尔希波夫会见。阿尔希波夫转达了苏联政府可以随时接待中国政府派代表团赴苏联谈判有关在原子能工业等方面的援助问题,但需要中国政府正式向苏联政府提出书面请求。聂荣臻当天将苏联政府的答复即向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做了汇报,他们同意并要聂荣臻筹备组织代表团赴苏联谈判的有关事宜。7月24日,黄克诚受聂荣臻委托召集国防工业部部长赵尔陆,第二机械工业部(以下简称二机部)部长宋任穷、副部长刘杰,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五院副院长王诤,国防部第五部部长万毅,航委秘书长安东等开会,商议拟订谈判要目问题。8月6日,周恩来致函布尔加宁,正式提出请苏联政府就提供援助的问题进行谈判。8月13日,李强向阿尔希波夫提交了谈判要目。8月24日,苏联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向我国外交部提交了“苏联政府同意接待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谈判”的照会。[17]

9月3日,聂荣臻主持召集赴苏代表团全体成员开会。会上,聂荣臻宣布,经周恩来及中央批准,代表团名称为中国政府工业代表团,由他任团长,宋任穷、陈赓为副团长,成员有李强、万毅、钱学森、刘杰、王诤、张连奎、刘寅等。代表团还聘请各方面的技术专家13人作为顾问,另有工作人员8人,共31人。[18]

9月7日,代表团抵达莫斯科。9日上午,聂荣臻率部分成员拜会了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苏联政府代表团团长别尔乌辛。别尔乌辛表示,苏方代表团接受苏共中央交付的任务,任务很重要且艰巨,但苏方将尽量给予中国帮助。下午,聂荣臻等拜会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米高扬说,中国必须掌握原子和导弹武器,否则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大国。苏联将尽量给予中国帮助。[19]

9月10日,谈判正式开始。双方各组成军事、原子、导弹、飞机、无线电五个组,中方分别以陈赓、宋任穷、钱学森、张连奎、王诤为组长,苏方分别以国防部副部长科涅夫、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斯拉夫斯基、国防工业部副部长道玛尔切夫、航空工业部副部长别良斯基、无线电工业部第一副部长晓金为组长。[20]9月13日,聂荣臻、陈赓、宋任穷联名致电周恩来并中共中央,通报了谈判情况:“看来,情况还比较顺利,可能基本上满足我们的要求,谈判时间也不至于拖得很长。”[21](https://www.daowen.com)

经过各组谈判,9月14日,别尔乌辛向聂荣臻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定(草案)》(以下简称协定草案),并说:“这种协定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15日,聂荣臻、宋任穷、陈赓商定派雷英夫(雷英夫,时任周恩来军事秘书)回国,向周恩来、中央汇报与苏联谈判的情况。17日,李富春、黄克诚、粟裕、黄敬、赵尔陆、孙志远等一起听取雷英夫的汇报。会后,李富春把雷英夫汇报的详情以及与会人员拟赞同苏联方案的意见向周恩来做了汇报。19日,聂荣臻同陈赓联名致电周恩来并中央,呈送协定草案中、俄文各一份。[22]

9月20日,聂荣臻收到周恩来指示电:“雷英夫同志回京后已经做了详细报告,我们认为苏联同志这一次所同意提供的援助对于我国国防的巩固和工业水平的提高都是很有好处的。但是苏方目前提出的还只是些大的项目,究竟需要多少钱、需要哪些原材料、怎样培养干部、怎样建立研究和设计机构、各工业部门如何组织协作等细节问题还没有谈过。所以,目前对苏方的方案提出全面的答复是有困难的。”“你们可在原则同意苏方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商谈,尽可能地摸清楚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问题:①我国现有机械、航空、无线电、火药等企业的生产和技术水平能否逐步生产苏联方案中所说的那些产品,如果不能,还需要相应地增建哪些企业车间和靶场;②同培养干部、建立研究机构和设计机构苏联技术援助等有关的各项细节;③需要原料的品种和数量,哪些国内可解决,哪些要进口;④全部投资和外汇约需多少,新产品的试制制造过程和相应企业建设的规模和进度大致怎样等。你们对以上四方面问题大致弄清楚以后才能提请中央对你们即将送回的苏方草案作出最后决定。”[23]随后,各组都在紧张地与苏方对接,了解有关情况。例如9月20、22、26日,钱学森多次致函或者询问苏方人员,以了解导弹发展所需投资、人员、规模等事项。[24]在初步摸清有关情况后,9月26日,聂荣臻派宋任穷回京向中央报告和苏联谈判的情况及有关项目投资的大致数目等问题,并致电周恩来、中共中央:“建议中央早日审查批准双方议定书,以便进行各个大项目的具体细节的谈判与安排。因苏方要求双方在议定书上签字后才能进行具体细节的谈判。”[25]

9月29日,彭德怀、李富春受周恩来委托,同刘伯承、叶剑英、粟裕、黄克诚、薄一波、黄敬、赵尔陆、王鹤寿等一起,听取宋任穷、张连奎汇报。大家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我国国防所需要的,赞成把这些项目搞起来,但考虑到我国财政的可能性,可以把项目完成的时间适当延长一些。10月3日,彭德怀、李富春把讨论的情况书面报告周恩来。当天,周恩来请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彭德怀、李富春传阅该报告后再送毛泽东审阅。[26]

10月7日,聂荣臻收到周恩来签发的指示电:“中央同意由聂荣臻同志代表政府同苏方签订苏方建议的协定。”“宋任穷已于近日返莫。详情由他转告,签字证书亦由宋带去。”[27]收到周恩来的指示电后,代表团就协定文本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讨论。10月15日,中苏双方在莫斯科苏联国防部大楼正式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工业的协定》(以下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或“10月15日协定”)。[28]

“国防新技术协定”签字后,苏联按照协定要求于1957年和1958年向中国提供了几种导弹、飞机和其他军事装备的实物样品,交付了相应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并派来了一批技术专家。在建立综合型原子工业方面也按照协定及合同的规定交付了一部分设备,提供了相应的技术资料和设备,派来了技术专家。苏方人员在靶场选址、基地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中国积极支持和帮助,为我国导弹航天事业的起步奠定了物质、人力和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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