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地建设
根据“国防新技术协定”,苏联将帮助中国建设火箭与防空导弹总体及发动机研究院,发动机与全弹试验站,空气动力研究所,火箭与防空、飞航式导弹控制系统研究院。1958年1月18日,苏联经济联络总局驻京副代表加里宁率齐琴科夫等12名专家来华就以上4个项目的开展进行磋商。中方代表李强、钱学森、王诤、刘秉彦等参加会谈。双方首先就这4个项目的设计任务书交换意见,最后共同商定苏方负责设计任务书的起草工作。3月10日,国防部长彭德怀批准了设计任务书,4个项目进入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双方商定的设计分工,4个项目的初步设计由苏方负责;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分别由一机部第四、第十设计院和工程兵设计院负责;但工业建筑中的重要专用部分,如总体和发动机的水力试验室、强度试验室、涡轮泵试验室、高压气瓶试验室等厂房,发动机和全弹试车台、制氧厂,空气动力风洞等均由苏方负责设计和提出分交清单。按照计划,苏方用9个月时间完成了初步设计,并于1959年1月将设计图纸资料及设备分交清单送达五院。1959年4月初,负责总体与发动机、全弹试车以及空气动力研究的苏联专家法特金、扎洛夫斯基等到达北京,双方就初步设计的审定进行谈判。五院副院长王诤、刘秉彦,一分院副院长林爽分别主持会谈,一分院提出了增加政工、行政部门用房以及建设大会议室等要求,苏方对此均一一采纳。双方签订了初步设计审核议定书及设计分工、设备分交议定书。4月24日,总参谋长黄克诚批准了这些议定书。[33]1959年12月14日,负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的苏联专家雅姆·良保夫等到达北京,就该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核,二分院副院长周维主持了这次谈判,双方签订了初步设计审核议定书和设计分工、设计分交议定书。从此,4个项目全面进入了建设阶段。[34]4个项目的建设奠定了五院北京基地的规模和基础,为我国导弹事业的仿制以及独立研制奠定了物质基础和保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