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改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四节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改革

任何事物的良好发展都离不开其所在的环境。1994年1月20日钱学森致信系统学者于景元时,就提到上海20多家股份制企业搞自主经营和机制转换,“但公司上有三个婆婆(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证监委),内有六驾马车(党、政、工、团、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公司很难做到三个婆婆满意,六驾马车同步,经营管理困难很大”。钱学森指出的其实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这同样存在于科技创新领域。他还多次强调,要从马克思主义认识客观和改造客观世界角度出发,要改造那些影响我们的“旧的习惯、旧的体制、旧的意识”,因为世界的发展一日千里、新事物层出不穷。

中国航天事业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在发展过程中,与政治系统、军事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等形成共存关系;因此为使其达到最佳状态,“也就必须通过对系统内部各要素的调整去适应环境的变化,以求得生存和发展。航天系统工程在发展历程中表现了较强的环境适应性,在每个阶段、每一项航天工程的设计、计划和管理活动中,面对环境因素的变化状态,拟制了多种可能的应变方案”。[22]

这正如钱学森后来总结所说:“科学技术不是自然而然地就成为生产力,要有一个促使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环境,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社会形态,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国内环境。”[23]同时他还强调说:“科技不单纯是一个科技问题,要成为第一生产力,还要依靠很多方面的协调,政治的、经济的、体制结构的,方方面面都要依靠到,协调好,科技才能发挥作用。这就必须有长远的、宏观的、战略的眼光。第一步是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就很重要。但我们有些科技工作者对此宣传不够。我们要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来武装人们的头脑,要改变人们陈旧的思想观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靠科学技术是不行的。”[24]

这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工作具有积极启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关键环节,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需要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来保证。”[25]同时他还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26]习近平总书记为何如此重视体制机制改革呢?这是因为科技创新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特征,不仅涉及科技创新本身,同时还与体制机制密切相关。因为若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潜力,就必须使体制机制与其相适应,“要进一步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即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扩散的障碍,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不仅如此,从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成长与发展过程来看,其形成后便会有来自政府支持,尤其是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倾向,即科技创新同样存在“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非常生动地用引擎比喻说:“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我们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完善点火系,把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27](https://www.daowen.com)

正因如此,只有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两个轮子”共同转动,才能更好地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进而推动上海科创中心的建设工作。但通过分析可见,上海建设科创中心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多方制约。第一,在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普遍以论文和专利为考核量化标准,导致产学研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第二,科创政策以供给性为主,政府财政投入在科创资本中占比很大,而民间资本和资源投入较少,社会的整体创新氛围不够;第三,上海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已形成一套完备、规范和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这个体系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缺乏对科技创新主体的中、小、微型企业的包容精神,即上海还没有形成为“草根企业”创新创业的服务环境。

因此,上海科创中心的建设需要国家和上海市为其提供良好的环境,破除不利于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科技创新管理过程,有效促进科技创新的产业化发展。首先,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中小企业创新的制约因素,给予人才、专利、技术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其次,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同时强化本土科技品牌意识,帮助企业树立自主品牌,深入开展自主研发。再次,建立各类型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的考核机制,尤其是探索国有企业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政策,从产权层面探索解决创新激励瓶颈。最后,建立创新政策监督检查机制,遵照分类督导原则,定期对创新进度进行跟踪分析。

当然,破除机制体制方面的障碍并不是不要制度,而是建立起与科创中心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例如,日本东京筑波科学城就通过《筑波研究学园都市建设法》《筑波研究学园城市建设大纲》等,专门针对高技术产业区制定相应法律,保障园区的健康发展;此外还通过设立筑波全球技术革新推荐机构,作为经济、学术、政府合作的核心机构,由政府官员、筑波大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这个机构主动搜集科学城内的技术成果、产业发展需求信息,通过它的合作网络来实现共享。[28]有学者就此提出上海应制定《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之类的政策文件,以明确:①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②完善科技管理体制;③划分科技创新的区域布局;④设定平台建设、科技市场体系建设和创新环境建设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定条例进而搭建科技创新的法律框架,完善科技创新法规体系,使得科创中心建设工程有法律上的保障机制。[29]

总而言之,上海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首先要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切实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理念,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从而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与此同时,“要克服官僚主义和部门主义,加强功能整合,提高行政效率,制约权力寻租。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府自身改革走多远,科技创新就走多远”。[30]当下中国进入新时代以来,强有力的中央和上海两级党政机关可以作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在此过程中,上海市委和上海市政府的作用将至关重要,肩负着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而且是任何其他要素都无法替代的。同时,上海科创中心作为国家级工程,仍需要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之间的相互配合支持,围绕科创中心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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