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主流运动的不成熟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期,欧洲残疾人教育思想中出现了正常化理念。1968年瑞典学者本格特·尼尔耶( Bengt Nirje)对正常化思想的基本主张进行了概括,即不管残疾的类别和程度如何,应尽可能地使每一位残疾人能够在与健全人相同或近似的条件下生活,使他们的日常生活的类型和状态与成为社会主要潮流的生活模式相接近( Hallahan and Kauffman,1994:46)。正常化思想推动了“去机构化”运动的兴起,人们开始呼吁让残疾人走出各种类型的隔离机构,回归到以社区为基础的生活环境中。
美国于1975年颁布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 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提出为所有残障学生,在最少受限制环境(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中提供免费合适教育的原则。核心是让残疾儿童尽可能与正常儿童在普通环境中共同学习生活,使残疾儿童受正常儿童与主流社会的限制减少到最低程度。回归主流作为一种新的教育运动,在美国产生巨大影响,并很快成为国际特殊教育界的共识。
早期回归主流是基于对隔离教育的反思与否定,将残疾儿童安置在相应的普通教育机构,成为早期回归主流的主要思路。但早期的回归主流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由于缺少有效的支持措施,在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班的残疾儿童回到普通班后,带来了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回归主流针对的主要是轻度、中度的残疾儿童,而重度和极重度残疾儿童仍然只能被留在特殊教育机构就读。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轨制教育体系依然存在。回归主流也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虽然部分残疾学生回到了普通教育系统,但由于普通教育不能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这些残疾学生实际上处于“边缘化”状态,并没有能够完全或实质性地融入普通教育系统中。前美国教育部助理行政长官威尔( Will)指出,回归主流存在着以下问题( Will,1986:425) :不科学的鉴定与障碍类别的划分,导致特殊教育效率低下;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各自平行发展,二者不能很好地协调以满足学生的需要;等级制服务体系中儿童容易被隔离、歧视;家长和教师对儿童教育安置的态度不同,容易造成冲突。(https://www.daowen.com)
回归主流运动的发展,必然对普通教育机构提出改造要求,全纳教育理念由此诞生,并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