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断完善保障残疾人法律教育的法律制度
目前中国保障残疾人的法律主要是《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义务教育法》中也规定了五条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内容。《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是十多年前出台的,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残疾人事业的进步,其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义务教育法》虽然是去年修改的,但是对残疾人教育的规定相对较少,尚不能对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进行全面保障。
联合国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规定了专门的残疾人教育内容,要求缔约国确认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在不受歧视和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以包容性教育为残疾人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使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系统中接受教育,并且在免费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不能排斥残疾人。(https://www.daowen.com)
希望在相关立法过程中,积极吸纳《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原则精神,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内容,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残疾人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