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形器停用与对策
矫形器是用于改变神经肌肉和骨骼系统功能特性或结构的体外装置。使用者包括伤员、病人、残疾人、老年人。矫形器在伤病患者临床治疗和残疾人全面康复中,是不可缺少的基本装置和必要手段。
尽管有很多关于矫形器治疗优点、效果的报道,但仍然存在许多弃用现象。1966年Kaplan等随访脊髓功能障碍患者使用矫形器情况,八年后仍然使用的占21%。1980年Coghlan等随访脊髓损伤患者使用矫形器情况,六年后仍然使用的占41%。1993年Betsy等对227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1732件辅助器具进行了调查研究,辅助器具弃用率大约为29.3%,其中下肢矫形器的弃用率为58%,比例较高。2009年Russo等对107例痉挛性脑瘫患儿使用上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情况进行调查,医生为其中60例患儿开具上肢矫形器处方,但是60例中仅有48%的患儿依据处方安装使用了上肢矫形器。在我国,矫形器弃用这一现象也存在,2008年在“中西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中,共对195名残疾人进行了登记调查和评估,发现辅具(包括矫形器)弃用的约占20%。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同时也不利于残疾人提高自身功能、增加独立活动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造成矫形器弃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才能对日后的工作提供正确的指导。造成矫形器弃用的因素可分为三个方面:个人因素、矫形器因素、环境因素。在这些因素中,并非所有因素都是负面因素,有一些是正面因素或积极因素(比如残疾人通过训练后身体功能的提升),这也会导致残疾人不再使用某种矫形器。因此,近年来国外已经开始使用“discontinuance(停止使用)”这样较为中性的术语来取代以前使用的“abandonment(弃用)”这样负面含意的术语,以便更好地解释矫形器使用或是停用的原因。如果康复组能够通过认真做好矫形器使用复查,明确矫形器停用的消极原因,就可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的需求并减少因消极因素引起的弃用。同样,费用支持机构若能了解了停用原因,则可以制定更合理的费用使用计划。(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