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血循环系统反应
创伤后常伴有失血、失液,机体为保证生命器官的血供和维持血力学平衡,心血管、内分泌和神经系统之间可以互相调节,做到生理性适应,以保证身体内环境的稳定。在血容量减少20%~30%的情况下,通过血管收缩及心搏加速,仍能使血压保持在接近正常的水平。但这样的血管收缩是有选择性的:肝、肾以及皮肤的血管收缩,供应暂时减少,以保证脑和心脏得到足够的供血。与此同时,间质中的细胞外液经毛细血管壁进入血循环,保持一定的血容量。因此,如果失血量在1000mL以内,经过上述体内水分的重新分配,可在24~36小时内使血容量恢复正常。(https://www.daowen.com)
在体内水分重新分布的同时,钾从尿和汗中排出,可由此造成肌肉衰弱,食欲减退,肠蠕动缓慢,使患者活动减少,内脏区域的血管收缩增加。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可以发生代偿失调,出现循环紊乱,发生创伤性休克,组织供氧不足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