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行机制保障
综合“联动式”和“独立式”两种运行机制的长处,建议上海高校组建由校长牵头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小组,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从组织上保障创新创业改革能扎实、高效和深入地推进。同时,依托相关学院的资源,整合教务处、团委、科技处、科技园等校内资源,联合广大校友、企业家资源、创投资金和其他外部资源,组建实体的创新创业学院,作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实体机构。
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制度,在学校内部加强跨部门、跨院系、跨学科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对外加强跨校、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强化区校联动,深化产学研合作。
改革人才培育方案、学分修读规定、制定学分折算办法等,从制度上鼓励学术参与创新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