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國會參衆兩院議員茶會演説詞
民國七年九月二十二日(1918年9月22日)
今日承兩院議員諸公惠然肯來,不我遐棄,俾煊等以藐藐之躬,得與全國英俊相聚一室,而上下其議論,中心所感之榮譽與愉快,有非言語所能喻者。情動於中,有懷欲白,因以乞諸公之垂教焉。此則今日會談之本旨也。
煊等性憨直,拙於言詞,尤不敢妄作政談。向來所懷抱之政治理想,以爲今日求治之道,不外信守法治,實行憲政,以開誠布公爲體,以綜核名實爲用,使國與民同爲有秩序之發展,是亦足矣。
民國不幸,政無常軌,愈趨愈下,毁法自便,其結果乃至於倡亂,武力專制,其末流乃幾於亡國。宣言護法之各省各軍與國會議員諸公,同心同德,共信護法即所以救國,由是而有軍政府之設立,且不以煊等爲駑鈍,選任有加焉。在煊等之愚,則以護法、救國二大主義,爲今日國民所不可逃避之天職,此所以不辭勞瘁,而有執役軍政府之决心也。
溯自军府成立,其間所經過之事實與將來進行之計,實有待於報告或商榷者,已非一時所克詳盡。第就□□數大端,略爲公等述之。
煊等自宣布就職以後,軍政府機關之意思,完全由於政務會議多數之意思所構成。煊等則各爲政務會議一分子,除謹守服從多數之原則而外,當然不知其他。此應明白宣示者一。
軍政府機關之意思,又非政務會議所能單獨構成,大抵關於軍事問題之决定,以各省各軍多數之思□爲根據;關於政治問題之主張,以國會兩院多數之意思爲標准。此應明白宣示者二。
軍政府成立伊始,才難興嘆,勢不得不求援於國會。然所延致者,爲數有限,以之處理政務則有餘,以之决定政策則不足,此後一切大問題之解决,當然服從國會多數所主張。同時并極端希望諸公對於全國政治上之研究,有一致主張之結果,俾軍府方面有所遵循。此應明白宣示者三。
綜而論之,國會也,軍政府也,護法各省各軍也,自形式上言,則機關各别,責任不同;而自精神上言,則三者實抱一同條共貫之主義而處於相依爲命之地位,此吾人今日所當自覺也。使三者之間步驟一致,訴合無間,同心戮力,以謀進行,則今日國中真正民意,將由是而盡量發展。以之貫徹護法之主張,回復民國之統一,固易事耳。此又吾人今日所當自勵也。
再有進者,法治國家,舉國以遵守法律爲天職。北庭自解散國會,躬蹈非法而思塗飾耳目,自便詭謀,由少數武人私構機關,號稱國會,法律既無根據,宜國民絶對不能承認也。諸公恪守約法,南來集會,其爲正式合法之國會,中外咸知。
順逆既分,觀聽難惑。有不與諸公同心一德者,將何以戢亂止暴。彼北京僞國會之私舉總統,先自絶於法,尚有商榷之餘地乎!惟報紙屢有謡言,謂某某電表示贊成私舉之總統,某某討論條件。此種流説,原不值識者一笑。除政務會議及煊等聯名通電表示態度外,今請明白宣示,北方僞國會之違法選舉,絶對不能承認。且北方之主戰派以討伐護法各省號召徒黨,西南爲護法計,爲自衞計,不得不從事於戰,故和之一字斷不能出諸被討伐者之口。
如北方有悔禍之誠意及切實之表示,煊等及諸君順從國民多數之心理,當然於擁護約法範圍以内主張和平。惟今時北京政象正走極端,所表現者大抵以武力爲恫喝,以非法爲嘗試,和平誠意未見顯示,今惟與諸君廓清雲霧,協力□□而已。煊等之愚見如此,望諸公進而教之。
《各總裁邀國會參衆兩院議員茶會演説詞》,《軍政府公報·附録》修字第8號,1918年9月25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95—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