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速定條件以便彙交致陸榮廷譚浩明督軍陳炳焜省長電

望速定條件以便彙交致陸榮廷譚浩明督軍陳炳焜省長電

民國七年十二月三十日(1918年12月30日)

和平會議中應解决法律、政治諸問題,前由政務會議分電各省,徵求具體條件,各省均已陸續復到。諸公對於大局主張及桂省應有磋商條件,務望迅速商定辦法,電知政務會議,以便彙案送交總代表。切盼。

《致武鳴陸幹卿總裁南寧譚月波督軍桂林陳舜琴省長望速定條件以便彙交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64—3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