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組織建設會議徵求各省意見電
2025年10月20日
請組織建設會議徵求各省意見電
民國八年十一月十八日(1919年11月18日)
自北廷毀法弄兵,我西南同人起而護法,相持二載,大義未伸,而北廷縱任僉壬,鬻國喪權,外交警耗相因而至,我同人遂又起而呼號救國,争廢密約,義聲所召,全國響應。凡兹所爲,悉本全國公意。我同人因念兵争之痛苦,復怵國際之危機,不惜忍隱曲全,待解决於和平會議。
不幸北廷頑梗,和議一再遷延。自九月歌日電拒王揖唐氏迄今,兩月未見容納,和議至此,更復何望?而外察世界思潮之變遷,内審人心輿論之趨向,國家所需,已不僅在收拾,而尤急在建設。國民所求,不僅在治標,而尤其急在治本。護法之精神,固爲國命所托,而民治之確立,尤不可一日再緩。外交之隱患,固必剷除,而内政之革新,尤不可不速。
爲今之計,我西南責任所在,須進爲全國謀福利,即退亦必求有以自立,始不負西南救國之本衷,亦差副全國要求建設之心理。
本日會議竊本斯旨,决定著手之方,首在研求各省民治應如何籌策發展之法,各省軍政應如何整理劃一,以及財政之籌畫,實業、教育之擴張,亟應徵詢各省地方實情,詳求精研,共同决定,庶可一致推行。擬請由各省督軍、省長遴派代表一人,各省省議會公選代表一人,刻期來粤,組織建設會議。另行延請海内碩學名宿,協同參政,求學理與國情之融洽,謀實施與理論之會通。庶幾良模可定,進行有方,作全國革新之先導,樹西南自立之基礎。
素仰諸公體國公忠,力求上理,此議如蒙贊成,究應如何組織之處,尚乞示覆,俾速决定進行。曷勝翹企。
政務會議。巧。印。
《岑西林之兩大提議》,上海《申報》1919年11月26日,第3版,第3欄,《申報(影印本)》(161),上海:上海書店,1983年,第4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