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陈三立函
(光绪二十四年七八月间 1898年8月或9月间)
师曾服鱼肝油有效,喜慰之甚。此治肺圣药,吐痰咳嗽,无不宜之,信受奉行,甚获大益。既服之有效,病愈可稍停,或百十日中停半月,或月停数日,盖日日无间,虑其如瘾,则非增加不能收效,如增其不利于口,或似乎胃滞,当代以鱼油丸。以此意告师曾知之。
宪又及
梁任父所寄各件,概以送览。定国是、废时文之举,皆公一手成之,徒以演习师说之故,受人弹射,可哀也已。
昨送疏稿,先乞掷还,尚未一交秉三阅也。各件阅毕,仍当送秉三。
宪服理中汤似有效,然极似大病后人,其形状正如西人所指为“东方病夫”,殊有虑也。
康所上折,先设制度局,即宪所谓三司条例司也,极为中肯。读此及《彼得变政》折,宪不能不爱之敬之。
伯严大弟
学长宪顿 初六
据上海图书馆藏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