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职业学校的培训任务
在中国,“双元制”培训中的职业学校的培训任务在职业院校完成。那么职业院校的培训任务是在特别考虑到职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向学生传授常规的教学内容和专业知识。
职业学校的目标是进行职业基础教育和专业培训,并扩展之前所完成的常规教学,以使学生有能力完成实际工作中各种工作任务,并能使其顺利地融入工作领域[1]。具体目标有:
(1)传授职业能力,该能力是结合了人文和社会综合能力的专业技能;
(2)为了能够适应行业领域中、社会中不断更新的要求,并考虑到国家乃至世界共同发展和成长,培养学生职业应变能力;
(3)随时准备好进行职业进修深造;
(4)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强化责任意识。(https://www.daowen.com)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职业学校必须:
(1)强调面向操作作为教学原则来设计安排课程;
(2)在考虑到必要的专业化的前提下,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专业领域技能;
(3)为了适应不同学生的天赋和能力,以及行业领域和社会的各种需求,能保障因材施教;
(4)在可能的范围内全力支持和帮助残障学生;
(5)指出在工作中和个人生活中引起的环境危害和事故隐患,并指明避免及减少这些伤害的可能性。
列举这些目标都是为了开发和培养学生的行为能力。该能力可理解为一个人随时准备好,并能够在各种社会、工作和个人环境与状况中,本着对自己和社会负责的原则,恰当、慎思地采取相应的行为的方式。
行为能力包括专业能力、个人能力、社会能力和学习能力。
专业能力即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有目的性的,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独立解决问题,并对结果作出评估的能力。
个人能力是指个人能理清、思考并判断在家庭、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发展机遇,各类要求和限制,发挥个人潜力,制订和进一步发展完善个人人生规划的能力。它包括独立、谨慎、自信、可靠、负责和自觉等个人素质和性格。特别是慎思的价值观,个人对价值的认识和定义是其中的一部分。
社会能力指经历和建立社会关系,领会和理解关照与对立,理性而负责地与他人辩论并达成共识。此外,社会责任和社会团结发展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这三种能力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学习能力。
能力是每种学习结束后产生的效果,是在个人、工作及社会环境与状况中独立负责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技能,从需求角度来理解,则是指在个人、工作及社会环境与状况中学习效果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