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梗死的救治
急性肺梗死发病急,来势凶险,病死率很高,一经确诊即应积极抢救。
(1)氧气吸入,缓解缺氧。
(2)止痛:胸痛者可皮下注射吗啡5~10mg 或罂粟碱30~60mg。
(3)解除痉挛:静脉注射阿托品0.5~1mg 或654-2 适量,以减低迷走神经张力,防止或改善肺血管和冠状动脉反射性痉挛,必要时可每1~4h 注射1 次。也有人主张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此药在解除支气管、冠状动脉及肺动脉的痉挛的同时,还可增强心肌收缩力。
(4)有心衰者可用强心药物如毒毛花苷K 0.25mg 或毛花苷C 0.4~0.8mg 加50%葡萄糖溶液20ml 静脉推注。(https://www.daowen.com)
(5)休克者可用多巴胺20~40mg 或阿托品2mg 加入5%葡萄糖溶液200ml 静滴。
(6)溶栓疗法:应用溶酶激活药,激活血栓中的纤维蛋白溶解酶原,使其转变为纤维蛋白溶酶,从而使血栓溶解。可用链激酶首剂50 万U 加入5%葡萄糖溶液100ml 中,在30min内静滴完毕,以后按每小时10 万U 静滴,持续24h 左右,直到疗效最佳止;也可用尿激酶先给2000U/kg,静注,30min 后每小时静滴2000U/kg,共12~24h,以后再用肝素。
(7)抗凝治疗:抗凝治疗可以预防血栓扩展及再梗死。可首先使用肝素,病情好转后改为口服抗凝药。可先静注20~30mg,然后将肝素100mg 加入葡萄糖溶液500ml 中静滴,同时进行凝血时间监测,使患者的凝血时间维持在正常的1.5~2 倍。一般维持7~10d。临床症状缓解后可改口服华法林,第1 天15~30mg/d,第2 天10~20mg/d,第3 天后5~10mg/d,一般持续6 周以上。
对活动性溃疡、出血性疾病、严重肝肾疾病、妊娠、重症高血压等应列为抗凝治疗禁忌证。患者有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时也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