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职业健康监护是为了保护接触(或拟从事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群体的健康,具有特定性。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目标疾病分为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确定职业健康监护目标疾病应根据以下原则:
1.目标疾病如果是职业禁忌证,应确定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所规定的职业禁忌证的必然联系及相关程度;
2.目标疾病如果是职业病,应是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的疾病,应和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并要有一定的发病率;(https://www.daowen.com)
3.有确定的监护手段和医学检查方法,能够做到早期发现目标疾病;
4.早期发现后,采取的干预措施能对目标疾病的转归产生有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