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八、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种类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分为总结报告、个体结论报告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三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

(1)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体检总结报告是健康检查机构给委托单位(用人单位)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受检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种类、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

(2)职业健康检查个体结论报告 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体检发现有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他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论报告,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本次体检结论和建议等。个体体检结论报告应一式两份,一份给劳动者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一份给用人单位。(https://www.daowen.com)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体检结论可分为以下5种。①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②复查:检查时发现与目标疾病相关的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③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④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患者,需写明具体疾病名称。⑤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

(3)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收集到的历年工作场所监测资料及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通过分析劳动者健康损害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以及导致发生职业危害的原因,预测健康损害的发展趋势,对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作出总体评价,并提出综合改进建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根据受检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实际情况及用人单位的委托要求,共同协商决定是否出具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汇总和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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