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六、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类分为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主要目的是早期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以及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的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应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https://www.daowen.com)

3.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 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4.离岗后健康检查 主要目的:一是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所致职业病或职业肿瘤常有较长的潜伏期,故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二是离岗后健康检查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时间的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5.应急健康检查 主要目的:一是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应急健康检查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二是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源者,应及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随时监测疫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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