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疗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治疗原则

1.病人迅速脱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冲洗体表。

2.保持安静,病人必须卧床休息,禁止沐浴和起床活动,注意保暖。

3.凡吸入光气者,应密切观察24~72h,注意脉搏、呼吸和肺部听诊等病情变化。

4.早期进行合理氧疗,及时纠正低氧血症。

5.可用镇静药物盐酸异丙嗪,禁用对呼吸中枢有明显抑制作用的药物,如杜冷丁、哌替啶等。(https://www.daowen.com)

6.维持呼吸道通畅,可用支气管解痉剂和药物雾化吸入疗法等对症处理,必要时施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7.防治肺水肿时,可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

8.改善微循环,降低血黏度,可用654-2注射液。

9.保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慎用利尿剂,禁用脱水剂。

10.对已出现肺水肿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者,必须严密动态监测动脉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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