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赛裁判法

(二)竞赛裁判法

1.对裁判员的要求

散打比赛对裁判员的要求有: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严格执行竞赛规则;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④保持健康的身体。

2.竞赛与裁判方法

(1)每局比赛2分钟:是指每局除暂停之外的实际比赛时间。计时员只要听到台上裁判员喊“开始”的口令就立即开启计时表,台上裁判喊“停”就即刻停表,直至计时表累计达到2分钟时.计时员必须准时鸣锣通告本局比赛结束。

(2)达不到报名级别:是指运动员在称量体重时的体重不够或超出所报级别规定的体重范围。例如,75kg级的运动员,体重必须大于70kg,小于或等于75kg,只要体重不在这个范围,就不准参加比赛。

(3)“指定进攻”与“消极5秒”:比赛中运动员互不进攻时间达到5秒时,台上裁判员须指定消极一方运动员或双方消极中的任何一方进攻。台上裁判员指定一方运动员进攻后,就按每秒一次的频率用手指在体侧计数5次的方法计时,运动员达5秒钟仍不进攻时应喊“停”,并给予被指定方运动员“消极5秒”的判罚。

(4)击中:是指运动员使用可用方法,打到了对方的得分部位后产生了相应的效果。至于如何判定“击中得分”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也可以从其中的一两个方面入手,这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①看进攻,进攻方法清晰,力点准确,明显击中在得分部位。②看防守,击中时没有相应的防守动作;或击中在先,防守动作在后;或防守失误而没有产生相应的防守效果。③看位移,击中后身体部位产生的移动、震动、晃动现象。④听声音,击中对方后发出清脆或者沉闷的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