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产前检查

更新于 2026年10月26日 版权声明
四、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从确诊早孕开始,于妊娠6~13+6周、14~19+6周、20~23+6周、24~27+6周、28~31 +6周、32 ~36+6周分别查一次;妊娠37~41周,每周查一次;若为高危妊娠,则需相应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我国围生期是指妊娠满28周至产后1周。

(一)病史

1.健康史

①个人资料;②既往史;③月经史;④家族史;⑤丈夫健康状况。

2.孕产史

了解既往有无孕产史及其分娩方式,了解本次妊娠早孕反应的情况,有无病毒感染史及用药情况,胎动开始时间,妊娠过程中有无异常。

3.预产期(EDC)的推算

预产期主要是通过末次月经来推算,按末次月经(LMP)第一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如为阴历,月份仍减3或加9,但日数加15。计算时应注意大小月份的天数不一样,2月一般28d,闰年为29d(年份能被4整除的为闰年)。例如:LMP:2019年5月26日,5-3 =2,26 +7 =33,2019年非闰年,2月为28d,33~28 =5,因此孕产期为2020年3月5日。一般实际分娩日期在预产期前或后1~2周。(https://www.daowen.com)

(二)身体评估

1.全身检查

测量体重和血压。正常孕妇血压不应超过140/90mmHg。

2.产科检查

(1)腹部检查:①视诊:注意腹形及大小,腹部有无妊娠纹、手术瘢痕和水肿。②触诊:通过四步触诊判断子宫大小、胎方位、胎先露以及先露是否入盆。③听诊:胎心音在靠近胎背侧上方的母体腹壁上听得最清楚。臀先露时应在脐上左(右)侧听诊,枕先露应在脐下左(右)侧听诊,肩先露时在脐下听得最清楚。④测量宫高、腹围:用软尺测量腹围(绕脐一周的数值)及宫高(从耻骨联合上方至宫底的距离)。宫高和腹围可以反映胎儿生长发育的状况。

(2)骨盆测量:分骨盆外测量和骨盆内测量。

1)坐骨结节间径(8.5~9.5cm)、耻骨弓角度(90°,小于80°为异常)。

2)骨盆内测量径线:骶耻内径(又称对角径,正常值为12.5~13cm)、坐骨棘间径(10cm) 。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