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手术治疗

5.1 手术治疗

5.1.1 全面分期手术

1)指征

适用于临床早期的卵巢恶性肿瘤患者。腹腔镜手术仅适用于肿瘤体积小,可以完整装入取物袋中取出的病例。建议由有经验的妇科肿瘤医师施行腹腔镜手术。

2)分期手术原则及内容(见表2-3)。

表2-3 全面分期手术的内容

图示

续表

图示

5.1.2 再次全面分期手术

1)指征

因各种原因在首次手术时未能行全面分期手术,术后尚未进行抗肿瘤化疗的,应考虑再次手术,完成全面探查和分期的手术。尤其适用于早期低危(即可能为 I A期G1或 I B期G1)术后无须化疗的患者。如果可能为早期高危患者(如 I A期G2/G3或 I B期G2/G3,I C期,Ⅱ 期或透明细胞癌),可先行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有残留灶也应再次手术分期;如影像学检查无残留灶,且患者对再次手术有顾虑时,可给予铂类联合化疗6个疗程。手术分期不完全包括如下情形:

①子宫未切除。

②附件未切除。

③大网膜未切除。

④分期记录不完整。

⑤有残留灶并可能再行切除。

⑥淋巴结未切除。

⑦预防性切除手术时发现附件隐匿性浸润癌等。

2)手术原则及内容

①如果首次手术时已完整切除肿瘤,无明显肿瘤残留,可考虑经腹腔镜行再次分期手术。(https://www.daowen.com)

②手术方式和内容与全面分期手术相同。

5.1.3 保留生育功能的全面分期手术

1)指征

①对卵巢恶性生殖细胞肿瘤患者,不论临床期别早晚,均可考虑实施保守性手术,包括仔细全面的探查、所有可疑部位的活检、局部的肿瘤切除及细胞减灭术等。若患者有生育要求,并且其子宫和一侧卵巢外观无肿瘤,可行保留生育功能的全面分期手术。

②对上皮性卵巢癌患者,则要求严格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保留生育功能。患者年轻,渴望生育,无不孕不育因素,分化好的 I A期或I C期、非透明细胞癌;子宫和对侧卵巢外观正常;有随诊条件。完成生育后视情况可能需再次手术切除子宫及对侧附件。

2)手术原则及内容

保留子宫和正常一侧的附件。若对侧卵巢外观正常,则不必做活检,以免引起继发性不孕;盆腔和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切除;其余同全面分期手术。

5.1.4 肿瘤细胞减灭术

1)指征

①初始肿瘤细胞减灭术(Primary Debulking Surgery,PDS),适用于临床拟诊断为中晚期(部分 Ⅱ 期、Ⅲ 期和 Ⅳ 期)的卵巢恶性肿瘤患者。

②中间性肿瘤细胞减灭术(Interval Debulking Surgery,IDS),适用于新辅助化疗(Neoadjuvant Chemotherapy,NACT)后肿瘤缩小,达到部分缓解(PR)或稳定(SD),且经评估有可能满意减灭的晚期病例;或首次减灭手术时残留肿瘤较多较大,经2~3个疗程化疗后再次手术的病例。

③最大程度的PDS应在患者可以耐受手术或无严重内科合并症的前提下进行。

2)手术原则及内容(表2-4)

表2-4 初始肿瘤细胞减灭术的内容

图示

3)手术满意度评价(必须在手术记录中说明)

①满意肿瘤细胞减灭术:单个残留肿瘤病灶最大径≤1 cm记录为R1,完全切净肿瘤记录无肉眼残留肿瘤为R0。

②不满意肿瘤细胞减灭术:单个残留肿瘤病灶最大径>1 cm。

4)强调晚期卵巢癌手术应由妇科肿瘤医师评估并实施

研究证据显示,由妇科肿瘤医师实施的卵巢癌手术,其疗效优于普通妇科医师和外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