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法院

【概况】太白县人民法院设立于1961年8月,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等8个机构;派出桃川人民法庭、靖口人民法庭等2个基层法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4名。2017年,太白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机关党建研究先进单位,12名干警受到最高院、省法院表彰奖励。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53件,审结527件,结案率95.3%,受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7件,判决罪犯38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惩处盗窃、寻衅滋事、妨碍社会秩序等常见犯罪,从严惩处职务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受理民商事案件347件,审结335件,依法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快审快结劳动争议纠纷等涉民生案件,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建成太白县家事审判法庭,将孝道、感恩、责任、和谐理念运用到案件审理中,维护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79件,执结165件。组织实施“雷霆行动”和维护金融债权“百日执行活动”等专项活动9次,执结涉民生、涉弱势群体和金融纠纷案52件,标的额1150万元。严厉制裁失信被执行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67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推进调解平台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将服务大厅扩容一倍,设立立案受理、信访接待等10个窗口,增设6个调解室,为开展诉讼服务和诉前调解创造环境。完善服务设施,配备诉讼服务一体机,公布法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信息查询、诉前调解,安排专人开展材料收转、诉讼保全、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活动,增强服务效果。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服务追赶超越,推进司法为民”活动,院班子成员带领法官深入各镇和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解决法律问题。落实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部署,在每周扶贫日活动基础上,全院中层以上法官干警轮流驻村一周,协助工作队开展工作,了解群众需求,推进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全年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9万元,向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6万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落实司法改革措施】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全院员额法官达到10名,保证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进入员额院领导办理案件75件,占全院结案数14%,带动全院审判质效提升。实施员额法官自主签发法律文书制度,让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对案件自主裁判、独立负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全年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61件,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按照省院、省财政厅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各类人员薪酬职业保障制度,促进改革工作开展。

【组建专业司法服务团队】结合实际,综合考量法院队伍优势和不足,成立纠纷化解、家事审判、经济审判、旅游服务、民生保障等5个司法服务团队和法律支撑、信息调研、信访维稳、刑事审判等4个司法保障团队。在工作运行中,各团队集中办理同类型案件,提升办案效率,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集中审判力量服务全域景区化建设,在黄柏塬景区成立全市首家旅游巡回法庭,全年审结旅游开发、游客纠纷等类型案件35件,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保障景区建设。

【提升队伍职业素养】立足建立高层次干警教育机制,开办法院“司法大讲堂”,定期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机构学者,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开阔视野,提高水平。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参加最高院和省、市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常年坚持每周五业务学习制度,由院审判骨干轮流授课,交流审判经验、规范审判工作。加强法院信息化运用,推动网上办公办案,司法信息化运用成果显现。开展院际交流,让干警学习兄弟法院的做法和经验,反思问题不足,增强自身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https://www.daowen.com)

(供稿:孙文凭)

太白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 张 岩

副 院 长 王 军 宋军科

纪检组长 张春科

政治协理员 崔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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