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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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太白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2月,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重要职能。局内设办公室(监察室)、宣传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3个股(室),核定司法专项编制28名。下设148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5个法律服务机构,指导7个镇司法所业务工作。全县有律师1名,公证员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名。2017年,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A级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市无烟单位、市级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杨宝强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张杰获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张玲、马涛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张玲获全省十大普法模范提名奖、西部法制报社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李铁林、张玲获全市政法系统追赶超越理论调研论文优秀奖;周玉玲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靖口镇人民调解员刘鹏获全市人民调解员演讲比赛三等奖。

【普法依法治理】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太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通知》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创新“法律八进”新模式,实现法进军营、进景区,创新“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新模式,用法治思维调处矛盾纠纷,使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全年累计开展第23个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推荐、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法治培训讲座5场1650人、法治文艺演出4场次、“法律八进”19场次,提供法律咨询42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受教育人数5.2万人次,建成法治文化墙1处、文化走廊1处和鹦鸽镇法治文化公园,在姜眉公路沿线安装3个LED显示屏。建成太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印发《法律扶贫八项措施》、法律服务明白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鹦鸽镇梁家山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县财政局、咀头镇北沟村等5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咀头镇上白云村等10个村被评为县级民主法治村。

【人民调解】全县有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87个,人民调解员358人。其中:县调解协会1个,县级调委会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6个。全年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件,调处成功201件,成功率100%,涉及当事人5652人,协议涉及金额61万元,其中:传统类民间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占矛盾纠纷总量的71.2%;专业、行业性矛盾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等)占矛盾纠纷总量的8.7%。

【特殊人群管理】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7名,累计解除111人,目前在册26人,其中缓刑25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男性23人,女性3人。全部使用GPS司法通手机定位,实施24小时监管,无一例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建成太白县社区矫正中心,按照省厅要求进行功能分设,内设报到登记、宣告、训诫、心理矫治、适应性帮扶、警务检察6个功能部室。全县刑满释放人员91人,其中:生活在本县的67人,外出24人。参与帮教的组织有2个社区、3家私营企业。成立新航之家1处。

【法律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整合12348、公证、律师、法援、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多窗口一站式办公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8名律师担任全县66个村、2个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设置法律服务牌,发放法律服务明白卡,使法律服务走进千家万户。深化法治扶贫,制定“法律扶贫”八项措施,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贫困户全部纳入援助范围,实现60岁以上老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规范保障律师执业,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实施公证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公证体制机制得到改进。全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公证事项54件、案件70件、法律援助120件。

【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水平,推进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双随机”抽查、公共基础数据维护,保障全县司法行政专网运转良好。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镇党委、政府协调力度,完善司法所工作考核机制,履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职能。优化基层办公环境,年内对3个司法所进行标准化改造。建立司法助理员动态信息库,确保司法助理员队伍稳定,司法行政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争资招商】引进冠晖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北大街岭南家园商住楼建设项目,合同引资1200万元,项目已全面完工。全年落实省级补助资金83.7万元,占年度任务105%。

【精准扶贫】包抓帮扶靖口镇焦家山村,全村2个村民小组67户242人,党员17人,贫困户23户76人。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驻村工作队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员。制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检查5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入户走访、查看资料,发现3类6个问题,其中:组织责任落实方面问题2个,作风方面问题1个,具体工作方面问题3个,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要求和责任人。完成人畜饮水、到户水泥路、村级卫生室等1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https://www.daowen.com)

【公证体制改革】根据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对县公证处进行改革。改革前,县公证处为公务员管理正科级行政单位,隶属县司法局,实行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公证员2名(其中副主任1名),均为公务员身份。改革后,县公证处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设主任(正科)1名、公证员2名。对现有2名公证员连同政法专项编制一并调回县司法局,用于加强社区矫正、基层基础、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年办理公证案件38件,非税收入2.4万元。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周一学习制度,由支部委员按照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0次;开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公布学习计划,展示党员学习心得体会10篇;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手抄《党章》和向家庭、社会“双承诺”活动,制作党员承诺牌,公示承诺书10份。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组织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执法部门,在县城滨河广场举行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相结合,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5起,调解成功95起;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法律服务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在全县66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聚焦精准扶贫,开展法律扶贫。

【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司法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派驻司法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太白县司法局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与每名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党员党风廉政承诺书》。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次,听取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0次,建立班子成员分管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申报审批制度和问题线索台账,落实“三转”要求,为纪检组配备执纪记录仪,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召开宣讲会讨论会、撰写心得体会、竞赛答题、网上答题、记学习笔记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推行学习教育创新,在全县1000余名公职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学法普法考试中,首次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政纪纳入考试内容,开展廉政教育13次,观看廉政8个警示教育专题片,举办《道德讲堂》3期,开展“为官不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万名群众评议服务岗、政风行风测评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信息17篇,撰写征文5篇,制作党风廉政宣传版面6个。开展纪律作风检查18次,“三个助力”集中检查4次,查找问题线索6条,给予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

(供稿:李 新)

太白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杨宝强

副 局 长 李惠娟(女) 乔小兵

纪检组长 李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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