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三对关系”

二、明确“三对关系”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在毕业五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纲,它是构建专业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培养目标必须明确对人才发展成就的五年后瞻望,即希望培养的人才五年后的发展状况。

(二)毕业要求与教学环节(课程)

毕业要求(或毕业生能力)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

毕业要求必须在人才培养方案上清晰、具体地表述,要全面反映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标准。

(三)毕业要求与课程教学内容

明确每门课程教学在实现培养目标和达到培养要求中的作用,使每门课程与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直接联系起来;使老师清楚“为什么教”,学生明白“为什么学”。

研究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关系,分析各门课程知识点之间是互补、深化关系,还是简单重复关系,以重组和优化课程教学内容见表2-2。

表2-2 毕业要求与课程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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