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慢性心律失常

四、缓慢性心律失常

(一)概述

缓慢性心律失常指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传导阻滞(包括窦房传导阻滞、心房内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等以心率减慢(<60次/min)为特征的疾病。

(二)临床表现

轻者可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严重者可出现急性意识障碍、低血压、心绞痛、心力衰竭加重,或其他组织低灌注相关体征。

(三)治疗要点

1.积极寻找并治疗可逆性诱因,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心肌炎、低血容量、低氧、心包填塞、张力性气胸、酸中毒、药物过量、体温过低和高钾血症等。(https://www.daowen.com)

2.无症状或轻微症状的心动过缓,无须紧急处理。症状性心动过缓需要启动治疗。

3.药物治疗:

1)阿托品可用于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二度I型房室传导阻滞。不宜用于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伴室性逸搏心律的患者。老年前列腺肥大者也不宜应用。

2)多巴胺、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可用于阿托品无效或不适用的症状性心动过缓患者,也可用于起搏治疗前的过渡。多巴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肾上腺素合用。这些药物可导致心肌氧耗量增加,加重心肌缺血,故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时应慎用。

4.对症状性心动过缓,应尽早实行起搏治疗。起搏方法详见心律失常紧急处理常用技术

5.心室停搏或无脉性电活动为无灌注节律,往往是疾病终末期的表现,应实施心肺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