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房颤动
(一)概述
心房颤动是(简称房颤)一种以快速、无序心房电活动为特征的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心房因无序电活动而失去有效收缩,且房室结对快速心房激动呈现递减传导,造成极不规则心室律以及快速或缓慢心室率,导致心脏泵血功能下降,心房内附壁血栓形成。
按其持续时间和对治疗的反应,可分为4种类型:①阵发性房颤:发作后7d内能够自行或干预后终止,发作频率不固定;②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7d;③长程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超过1年;④永久性房颤:医生和患者共同决定放弃恢复或维持窦性心律的类型(主要反映医患的治疗态度,而非疾病自身特征)。另外,首次被诊断者称为首诊心房颤动;上述任何一种出现症状急性加重,称为急性心房颤动或心房颤动急性加重期。
(二)临床表现
对于初发和阵发性房颤,心慌、胸闷常为主要表现;持续性房颤则多表现为运动耐量降低。器质性心脏病伴房发颤的症状较重,心室率>150次/分时可诱发冠心病患者的心绞痛、二尖瓣狭窄患者发生急性肺水肿、心功能受损患者发生急性心衰。房颤引起心室停搏(多发生在夜间)可导致脑供血不足而发生黑矇、晕厥。房颤并发左心房附壁血栓易引起动脉栓塞,其中脑栓塞最常见,是致残和致死的重要原因。
房颤患者体征包括:脉律不齐、脉搏短绌、颈静脉搏动不规则、第一心音强弱不等、心律不齐、节律绝对不规整等。
(三)辅助检查
1)心电图特征性表现P波消失,可见f波,频率350~600次/min,V1导联较清楚。QRS波节律绝对不规则,形态多正常,可发生室内差异性传导而致QRS波宽大畸形。24h Holter有助于制定治疗方案及观察治疗效果。
2)甲状腺功能甲状腺功能亢进是房颤的重要原因之一。需注意老年人甲亢表现可不明显。
3)心脏超声观察心脏结构及功能异常,经食管超声心动图对排查左心房内血栓具有重要的判断价值。
(四)鉴别诊断
1)心颤伴快速心室率(>150次/min)时,听诊或心电图表现节律偏整齐,易被误为室上性心律失常。需较长时间心电图监测有助诊断。
2)心颤伴差异性传导时,应与室性心动过速相鉴别。若宽QRS波形态一致,符合室性心动过速的特点。
3)心颤患者常因房室交界区的隐匿性传导而出现较长RR间期,休息、睡眠、用药后可见。若不伴血流动力学障碍及相应症状,可继续用药、密切观察,不做特殊处理;但如心颤总体心率缓慢,或出现规整的长RR间期,或出现长停搏(>5s),或伴有头晕、黑矇或晕厥等症状,在除外药物及其他因素影响后应考虑起搏治疗。
(五)治疗要点
急性发作期的治疗目的包括,评价血栓栓塞的风险并确定是否给予抗凝治疗;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减轻心房颤动所致的症状。
1.急性期的抗凝治疗(血栓预防):预防血栓栓塞是心房颤动急性发作期治疗的首要措施。
1)房颤急性发作期抗凝指征准备进行药物或电复律;可能自行转律(如新发或阵发心颤);瓣膜病伴房颤;具有血栓栓塞危险因素的非瓣膜病患者;有其他抗凝指征的房颤患者,如合并体循环栓塞、PE、机械瓣置换术后等。
非瓣膜病房颤患者血栓栓塞危险因素评估:根据CHADS2评分(表7-2-1)进行评估,中-高危者均应抗凝治疗;而与CHADS2相比,CHA2 DS2-VASc评分对卒中低危患者具有更好的血栓栓塞预测价值(表6-1-13)。
2)房颤急性加重期抗凝治疗抗凝药物选择:若患者已口服华法林,且国际准化比值(INR)2.0~3.0,可继续华法林治疗;若患者未使用口服抗凝药,应在急性期给予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用法:普通肝素70 U/kg静注,后以15U/(kg·h)输注,根据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调整用量,aPTT需延长至用药前的1.5~2.0倍;或普通肝素5000U静注,继之1000U/h静滴;低分子量肝素用法及剂量参照DVT治疗。
表7-2-1 CHADS2评分

注:得分(0~6分):0-1分低危,2-3分中危,4-6分高危(https://www.daowen.com)
抗凝药物应用时间:对阵发性或持续性房颤,如行复律治疗,当房颤持续时间<48h,复律前不需抗凝;
当房颤持续时间不明或≥48 h,两种抗凝方案可选:一种是先开始华法林抗凝治疗使INR达到2.0~3.0,3周后复律;另一种方案是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检查,如无心房血栓,静脉注射肝素后可进行复律。复律后肝素和华法林合用,直到INR≥2.0后停用肝素,继续应用华法林;转复后仍行抗凝治疗至少4周;复律后是否需长期抗凝治疗,取决于房颤患者的血栓危险分层(图7-2-1)。
当患者具有急性复律指征时,应在应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前提下,立即行电复律或抗心律失常药物复律;后续治疗同上。
不拟转复的高危心房颤动患者,可根据病情用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抗凝后加用华法林,也可直接使用口服抗凝药。
2.心室率控制:房颤伴快速心室率易导致患者出现临床症状,故对于大多数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房颤患者都应控制心室率。具体剂量用发间表7-2-2。
1)房颤急性发作期心室率控制目标:80~100次/min。
2)不伴心力衰竭、低血压或预激综合征的患者,可选择静脉β受体阻滞剂(美托洛尔、艾司洛尔),也可选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地尔硫卓或维拉帕米)。
3)对于合并心功能不全、低血压者应给予胺碘酮或洋地黄类药物。注意检查血清电解质,以防因低血钾造成洋地黄中毒。
4)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房颤患者,首选静脉胺碘酮或β受体阻滞剂;不伴心力衰竭者可考虑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伴心力衰竭者可用洋地黄类药物。
5)在静脉用药的同时,可根据病情启动口服药物治疗,并逐渐替换。

图7-2-1 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房颤动转律急性期抗凝治疗流程
摘自《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中国专家共识》
表7-2-2 房颤心室率控制常见药物剂量

续表

注:N/A不适用
3.复律治疗:急性复律指征为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的心房颤动;血流动力学稳定但症状不能耐受的初发或阵发心房颤动(持续时间<48h),没有转复禁忌证,可予复律。
复律方法包括药物复律和电复律。血流动力学稳定者电复律、药物复律均可选择,有血流动力学障碍者应采用电复律。不论何种复律方式,复律前都应依据房颤持续时间而采用恰当的抗凝治疗。首次心房颤动原则上不主张立即给予长期抗心律失常药。
1)药物复律应用于血流动力学稳定、房颤发作持续时间7d内的患者。大多数阵发性房颤在1~2d内可自行转复,药物可加快转复速度。新发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房颤患者,可静脉应用氟卡尼、普罗帕酮转律;伴有中等程度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选择静脉伊布利特、维纳卡兰;上述药物无效或不耐受时,或有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可选用静脉胺碘酮。
2)电复律适应证及使用方法是持续性房颤伴血流动力学恶化,包括伴进行性心肌缺血加重、症状性低血压、心衰等患者的复律首选电复律。房颤伴预激心室率快且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应立即行直流电复律。
紧急处理要点:①复律前应检测电解质,但紧急复律不需等待结果。②清醒者应给予静脉注射镇静剂(如地西泮、咪达唑仑等),直至意识蒙眬状态后进行操作。③复律前给予胺碘酮;若血流动力学状态不允许,应即刻同步复律。起始电量100~200J(双相波)或200J(单相波)。一次复律无效,应重复复律(最多3次)。再次复律时可通过增加电量(双相波200J,单相波300J)、选择双相波放电方式、改变电极板位置(前-后电极放置优于前侧放置)、对前胸电极板施加一定压力提高能量传递、或使用药物(如伊布利特)降低除颤阈值等方法提高复律成功率。④复律后恢复窦律,可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以提高维持窦律的可能性,根据病情决定持续用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