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选择:成效导向与可持续导向的权衡

1.项目选择:成效导向与可持续导向的权衡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聚焦乡村发展,深入推动乡村集体产权制改工作,保护村民财产利益不受侵犯,促进村集体经济向前发展。[1]这是当前城中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杨家村来说,拆迁补偿款及厂房租金均为集体财产,也是村里在土地资源全部被征用后的唯一可用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追求这笔资产能够带来的最大效益是无可厚非的。因此,村里曾经几度提出项目申请,试图将这笔资产盘活,但均未得到批准。究其原因,杨家村所申报项目在区镇环境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与区镇的整体发展需求不相一致。(https://www.daowen.com)

城中村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其生存与发展必然依附于所在区镇、市、省等大环境,不能与大环境背道而驰,故而成效导向与可持续发展导向的权衡至关重要。积极主动地寻找项目盘活资产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项目的选择需要考虑垃圾治理、污水排放、大气污染等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进行项目设计与规划。乡村发展、乡村振兴不仅是眼前的事情,更是子孙世代的事情,一定要坚持从长远利益出发。从这一角度来看,文化创意产业、休闲娱乐产业的发展是比较合适的选择。目前杨家村的文化礼堂还未建成,村民缺少集体活动的适当地点,可以考虑将文化礼堂的建设和文化创意产业、休闲娱乐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引入剧院、创意园区、游乐场等项目,在保持并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上发展村内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