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政府客户分类
政府客户主要在酒店举行各种政府会议,包括以下类型。
1)一类会议
一类会议是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2)二类会议
二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https://www.daowen.com)
3)三类会议
三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与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
4)四类会议
低于以上级别的政府会议为四类会议。四类会议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