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政府客户分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1.2.2 政府客户分类

政府客户主要在酒店举行各种政府会议,包括以下类型。

1)一类会议

一类会议是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2)二类会议

二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https://www.daowen.com)

3)三类会议

三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与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

4)四类会议

低于以上级别的政府会议为四类会议。四类会议与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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