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本章小结

如今,高职教育发展已经进入一个以提高质量为指向的内涵式发展阶段,高职教育面临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仅是一种发展模式的转变,更应该上升到一种价值观念和思想战略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从思想观念到体制改革都要经受很大的考验。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阶段意味着对教育质量的理解、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制定以及质量评估的具体操作都需要提倡新的思维和认识。

1.应该确立正确的高职教育质量观。不同类型的院校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类型院校在办学过程中要坚持自身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实际上,很多高职院校在培养目标、办学模式、评价机制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没有明显的差别。评价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不能偏重学术取向或科研实力,高职教育质量观的确立,要基于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这样一种认识。2008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这就意味着国家层面要求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独立化的政策导向。所以高职院校应该针对高职教育的具体特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由学科本位转向能力本位。

2.应该补充定量研究成果。从研究结论来看,呼吁性、方向性和理论研究的观点较多,而面向评估实践的研究成果稍显不足。以上研究大多是从社会学科方面阐述了学者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研究和见解,但是更重要的是要从量化分析着手,将质的不同通过量来展现出来,从而发现他们的不同以及本质所在。有部分学者提出了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但对具体怎么评价以及评价模型的选择研究甚少。(https://www.daowen.com)

3.应该凸显系统分析的视角。高职教育是一项规模宏大的事业,涉及所有参与规划、管理和实施的组织和个体,影响其质量的因素必然包括所有的组织、个体及其运行过程,因此,必须将高职教育置于系统管理的角度进行评价。我们应该综合考察内涵式发展的各种要素形成的有机整体,分析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以便有效控制与评价。

4.应该整合多元评估主体。把高职教育系统的“内部评价”与用人单位等社会外部力量的评价综合起来,是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进行质量评价的重要特点之一。下一步的研究必须对多元评估主体进行整合,以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为核心建立多元评估体系。这样既能发挥利益相关者评价的导向作用,又能保证更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此我们认为,在保证评价标准在实践层面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前提下,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并尽量纳入不同价值主体的评判标准;尤其要加强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吸引企业积极参与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这将是未来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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