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担保概述
(一)合同的担保的概念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主体约定,为了确保合同债务的履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合同担保的存在,为赊销、远期支付、非现货交易等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保障交易安全增加了一道防护网,促进了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繁荣。
(二)合同的担保的特征
1.合同的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合同债务的履行
合同主体设立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合同债务得以履行,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使交易能够顺利达成。
2.合同的担保具有从属性
合同的担保的从属性体现在,合同担保的设立依附于合同主体之间的主债权债务关系,以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主体之间不存在主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便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同的担保具有补充性(https://www.daowen.com)
合同的担保的补充性体现在,合法的担保是对债权人债权实现增添的一层新的保障,扩大或者坚实了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责任财产,即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能够发挥补充功能,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的财产或者在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内实现债权。
(三)合同担保的分类
合同的担保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担保产生的依据不同,担保可以分为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担保,如留置。在法定担保下,不需要合同主体进行约定,也不以合同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约定担保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设立的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等。在约定担保下,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
(2)根据担保的方式不同,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如保证;物的担保,如抵押、质押、留置;金钱担保,如定金。
(四)多种担保方式并存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