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休息休假

二、休息休假

(一)休息时间

1.日休息时间

日休息时间指劳动者在每日完成八小时的工作之外的自由支配时间。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日休息时间是十六小时。

2.周休息时间

周休息时间指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周之后享有的自由支配的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休息办法。

3.工作间的休息

工作间的休息是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中享有的休息时间。

(二)法定节假日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https://www.daowen.com)

(三)带薪年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适用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2.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3.带薪年休假的安排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探亲假

1.适用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探亲假期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计入探亲假的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3.探亲假期工资及路费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案例分析7-4

孙某是某公司员工。近期由于赶制一批货物,公司安排孙某周六加班,并不能安排补休。

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孙某加班费?数额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