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荣誉
完成前人未竟的事业,你所赢得的荣誉将远远高于附从别人而做的事情,哪怕这些事情做起来更难。
实至而名归,荣誉公正地展示了个人的德行和价值。为了争逐名誉而蝇营狗苟,这种人只能成为常人的谈资,难以赢得人们由衷的敬仰。相反,有的人却才不外露,以致声名不彰。
有些事从未有人干过;有些事前人尝试过,却半途而废了;有些事前人虽然干了,却做得不够完满。若能完成这些前人未竟的事业,你所赢得的荣誉将远远高于附从别人而做的事情,哪怕这些事情做起来更难。假如一个人的行为能得到各方的首肯,自然会美誉纷至。有些事干成了固然能带来些许荣誉,失败了则会使名誉大损,这种事对维护名声可谓是得不偿失。
经过切割的钻石更为耀眼,压倒他人的荣誉更显辉煌。所以,为了名誉要勇于争胜,以其人之道,赶超竞争对手。仆从谨慎,事关名声,“名声好坏取决于家人”。嫉妒是荣誉的大敌,根除嫉妒最好的办法就是表明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求名,而是为了事业的成功。不要将功劳归于自己的德行和谋略,而要归之于上帝和幸运。
君王的荣誉等次如下:第一等为开国之君,如罗慕路斯、居鲁士[1]、恺撒、奥斯曼[2]和伊斯梅尔等。第二等为立法创制之君,亦称“万代之君”,因为他们创立的体制垂范后世。如利库尔格斯[3]、梭伦、查士丁尼[4]、爱德加[5]、制定“七法”的智者阿方索[6]等。第三等为“解放者”或“拯救者”,他们使国家摆脱内战之苦,将人民从外族和暴君的奴役下解救出来。如奥古斯都、韦斯巴芗、奥勒里安[7]、狄奥多利克斯[8]、英王亨利七世、法王亨利四世等。第四等为“拓疆卫国之君”,即那些大兴义师,拓展国土,驱逐外敌的君王。最后一等为“国民之父”,即那些治国有方,开创太平盛世的君王。最后二等的君王所在多有,恕不一一举例。
臣民的荣誉等次如下:第一等为“肱股之臣”,君王对他们委以重任,视之若“右臂”。第二等为军事统帅,这些将才为君王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第三等为“心腹之臣”,他们能下抚百姓,上慰君心。第四等为“能臣”,他们身居高位,恪守本职。还有一种极高的荣誉,那就是临危不惧,为国捐躯。如临难不苟舍身就义的雷古卢斯[9]和德西父子[10],真是难能可贵。
选自《随笔集》
【注释】
[1]居鲁士Cyrus(?—公元前529年),古代波斯帝国国王,阿黑明尼德王朝的创立者。(https://www.daowen.com)
[2]奥斯曼Osman I(1258—1326),奥斯曼帝国的创立者。
[3]利库尔格斯Lycurgus,传说中的古代斯巴达立法者。
[4]查士丁尼Flavius Anicius Justinianus(483—565),拜占庭帝国皇帝。在位时组织编纂《国法大全》,史称《查士丁尼法典》。
[5]爱德加Eadgar,英格兰国王(959—975),曾修订英格兰法律。
[6]阿方索Alphonsus of Castile,西班牙的卡斯蒂利亚和莱昂国王(1252—1284)。
[7]奥勒里安Aurelianus(约215—275),罗马皇帝。由于使四分五裂的帝国重新获得统一,他赢得“世界光复者”的称号。
[8]狄奥多利克斯Theodoricus(456—529),意大利东哥特王国国王。他统一意大利,并实行了33年的和平统治。
[9]雷古卢斯Regulus,Marcus Atilius,公元前3世纪罗马将军、政治家。两度任执政官,在罗马与迦太基战争中舍身就义。
[10]德西父子the two Decii,罗马将领。父子先后于公元前340年和295年为国捐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