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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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9 年,新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四大检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连续八年被最高检和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重大案件会商,在批捕、退补、起诉等关键节点提请召开“四位一体”会议13次。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排查线索2条,翻查、起底案件909 件,以督导整改为重点推进巩固提高。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等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依法提前介入8件,做到定性准确,法律监督有力。全面履行审判监督职能,通过参加庭前会议、提出量刑建议等方式,强化配合制约。加强“以案说法”式报道,经办理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受到中央电视台等中省媒体广泛报道,做到打击、宣传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2019 年,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0件73人,起诉9件59人。

◆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金融领域犯罪23 案36 人,涉及信用卡诈骗罪13 案13 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7件18人,发出检察建议7份,堵塞监管漏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4 案4 人。参与“2019 雷霆行动”专项活动,批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2 案2 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西安幸福制药、民乐新都会等持续开展走访座谈、“检察开放日”等常态化联系企业活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著作权罪等案件6案8人。

◆立足办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少捕慎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捕71 件8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267 件270 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6.6%,减少社会对立面。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7 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165 件群众来信来访程序性回复率和实体性答复率均为100%,连续7 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零上访。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依法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9 万元,办案数和救助金额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立足办案,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风险点,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35份,以检察建议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增强检察建议精准性和法律监督刚性,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回复率达100%,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刊发宣传报道572 篇,拍摄视频作品4 部,在中央主流媒体发稿量突出。

◆刑事检察工作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提高检察环节打击犯罪、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等能力。批准逮捕466件659人,提起公诉642件818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批捕212 件255 人、起诉227 件279 人。依法批捕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度高“联合国总部搬迁西安”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强与新城区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联系和司法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办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案件4 案4 人。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受理市检察院指定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件13人,已结案2案2人。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衔接,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4件5人。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不批捕25人、不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封存犯罪记录32 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犯罪,批捕9 人、起诉9 人。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开展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帮教考察等25 人次。深化校园普法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31 场次,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联合区团委建成集观护帮教、技能培训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主办“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研讨会”,全国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及全省检察系统共计80 余人进行交流研讨。检查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

扎实推进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在区委和区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协同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对全区52 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5 个,并向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发出检察建议9份,整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23处。

◆案件质量监管 把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作为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抓手,对办案是否超期、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全程、动态、实时监控,推动刑事检察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进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44 件次,重要案件信息266 条,法律文书897 份,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到100%,以“看得见”形式不断提升监督刚性。深化律师权益保障,实现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主动推送程序性信息,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574 人次,调阅电子卷482 卷。发挥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和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借助智能辅助系统提升评查数量和整改力度,评查率提升16%。11 篇工作经验材料在省市检察院转发,内部监督管理工作连续5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考评第一,全省前列。

◆刑事诉讼监督 严格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公安机关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 件4 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7件34人,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罪5 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0 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0件。严格审判监督,检察长定期列席区法院审委会,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提出量刑建议556 件660 人,采纳率达80%以上,发出检察建议书45份,抗诉1案1人。(https://www.daowen.com)

◆民事行政检察 切实扭转“重刑轻民”观念,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共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5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 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件,依法向法院发出纠正送达不规范等检察建议32份。1件纠正违法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案件。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5 件,提出检察建议54 件,法院采纳率100%,支持和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

◆公益诉讼检察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协同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 次,对环境污染、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向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5 件,均已回复整改,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 件,法院已判决。关停污染源7 个,清除违法堆放垃圾2 吨,关停和整治违规餐馆9 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租收益金12.8 万元,协助拆除违法建设5889 平方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机制,对审前、审中不需要羁押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9件,办案单位采纳28 件。在全市检察系统举办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严格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3 份、检察建议2 份,保持脱管漏管零基数。开展特赦专项监督检察工作,与新城区司法局联合对164 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逐人排查,对3 名罪犯报请特赦并获准。

◆强化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12 次,集中研讨交流9 次,严肃开好检视问题剖析会、调研成果交流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内请示制度,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和市检察院汇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以党建带队建。配合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狠抓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开展“平安新城”建设。

◆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对内设机构进行重塑性改革,初步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探索实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检察建议刚性逐步显现。择优选升和遴选高级检察官、员额检察官8人,中层干部结构不断优化,干警职务职级晋升稳步推进。持续用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坚持分类分层开展常态化培训,组织参加岗位轮训、业务竞赛、学习培训60 余期770 人次。通过学习深造、承办重大案件、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锻炼年轻干部,5 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业务标兵和各条线业务专家。

◆党风廉政建设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开展田党生案、和红星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省院实施办法,确保司法公正。建立完善案件管理“月提醒、季通报”、案件评查、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制度,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窦鸿燕)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 君

副检察长:牟 文 王海滨 王皓江

政治部主任:张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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