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人文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使学生将人文知识内化为人文精神和做人、做事的基本素质。应建立一套评价机制,激发学生自觉、积极地加强学习,既要自觉地把人文教育转化为自我教育,又要提高人文素质。以有利于学生自觉提高人文素质,取得满意的学习效果,并体现在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因此,对学生人文课程学习的评价不仅要停留在对学生对某一人文课程的接受或掌握的评价上,还要将学生的实际行动融入相关人文课程的评价体系中。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评价存在三种主要方式:第一,人文素质教育是以辅修课或选修课的形式进行的,教学目标明确,学分确定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单科证书;第二,作为开卷或闭卷考试的必修课,学生不达标或不及格,不得毕业;第三,应采取课程评估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借鉴香港、台湾等地的实践,规定学生每学期参加一定时间的社会公益活动,并由相关机构出具考核意见书,达到所要求的加分小时数,考核结果和成绩直接影响考核、晋升、入党甚至作为硬件指标,作为是否允许学生毕业或学生综合考核的依据。(https://www.daowen.com)

一般来说,上述的三种评价方法各有优缺点。前两种方法简单易行,是教师愿意采用的评价方法,但笔者认为,这种思维方式下的人文素质教育是一种改变了的人文素质教育,因为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教师往往会在教学过程中传授更多的知识,增加学生的课业和学业负担。不能加强对学生人文精神的思考和培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学习的功利色彩,但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第三个考核评价机制考虑到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然而,笔者认为,这种评价机制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学生受教学管理制度的压力,经常弄虚作假,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自愿加分,参与公益工作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感受不到人文精神。更多的是对这种不合理的教育制度的仇恨和无奈。

建立一种科学的、现实的、可操作的评价体系和机制,笔者认为务必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机制的制定应着手于学生对人文知识的学习,以激发学生对人文精神的追求的强烈愿望为立足点和落脚点。第二,评价的标准应是多方面和多维度的,不应量化、细化、固定、程序化和模式化。如学生的人文素养、人际关系、公益活动、社区活动、文化体育活动、艺术、演讲比赛、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活动的参与和表现等,可作为评价的参数,可由教师或学生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三,人文素质的评价不应该给学生造成过重的负担和压力,而应该体现一种人文关怀。例如,必修课、选修课和辅修课的考核,可以采用论文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这将影响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但不会影响学生的初次考核、毕业和就业。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