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正当的研究就是人
在对传统的基督教的批判方面,休谟是当时代具有突出影响和功绩的哲学家。他对教会宣扬的所谓“神迹”的批驳,对神学家们宣扬的宗教论证的批判,以及对宗教信仰的起源的分析和对宗教本质、社会作用的揭露,都是相当深刻而尖锐的。他因此受到教会势力的攻击和敌视,但同时也受到本国和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热烈的赞许和敬重。他的怀疑主义在很长时期里一直是英国一切非宗教的哲学思想的形式。
但是,休谟并没有提出彻底废止宗教的要求,他表示,他反对的只是迷信和狂热的通俗形式的宗教,因为这种传统宗教的独断论超越了人的认识界限,对人生妄加论断,束缚了人的自然本性。因此应该以“真正的宗教”代替传统的宗教。在他看来,信仰上帝是人的本性,“真正体会到自然理性的缺陷的人,会以极大的热心趋向天启的真理。”宗教尽管不能通过经验或理性得到证明,却可以作为一种信仰而存在。
那么,休谟主张的“真正的宗教”是什么样的呢?休谟说:“这种有神论是一种哲学,它亦必具有哲学的有益影响。”(关于这种“真正的宗教”的内容,他指出:
“假如自然神学的全部,象某些人所似乎主张的一样,能够包括在一个简单的,不过是有些含糊的,或至少是界限不明确的命题之内,这命题是,宇宙中秩序的因或诸因与人类理智可能有些微的相似;假如这个命题不能加以扩大,加以改动,也不能加以更具体的解释;假如它并不提出足以影响人生的推论,又不能作为任何行为或禁戒的根据;假如这个不完全的类比不能超出以人类理智为对象之外;不能以任何可能的样子推至于心灵的其他性质;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最善于探究的,最善于深思的,最有宗教信仰的人,除了每当这个命题出现时,既予以明白的哲学的认可,并相信这个命题所借以建立的论证胜过对于它的反驳以外,他还能做些什么呢?诚然,对象的伟大性会自然地引起某种惊奇,它的晦暗性会引起某种伤感,也会引起某种对于人类理性的蔑视,因为人类理性对于如此非常而如此庄严的一个问题不能给予更满意的解答。”
这就是说,我们可以在理智上承认一个有些含糊的、界限不明确的命题:“上帝是存在的”,这个上帝并不是通常所了解的上帝,他除了使人能免除于迷信和狂热之外,对于人类行为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对这个命题的承认并不足以影响人生的推论,又不能作为任何行为或禁戒的根据。这也就是说,既便我们承认有上帝存在,他也根本不可能和我们发生任何联系,因此,我们在安排自己的实践活动时就应该、也完全可以假定什么神也没有,我们无法知道,究竟灵魂和肉体有没有区别,究竟灵魂是不是不死的,因此,我们在生活中就假定此生是我们仅有的一生,用不着为那些招们所不能理解的事物忧虑。
这样,休谟在承认了一个含糊的、不确定的关于神的存在的命题之后,便把它放在一边,而专注于人的现实生活。在他看来,人靠自己的知觉经验生活;人在自己的生活中,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不必考虑上帝的要求,不必顾及上帝的旨意,宗教也不应该把它的教仪、信条作为人们行为的准绳和依据。所以,休谟所主张的“真正的宗教”,其目的在于把宗教信仰与人的世俗生活分开,反对宗教干预社会和人的世俗生活。这种宗教摆脱了对超自然的崇拜,而又不依靠自然的仁慈,它重视人的价值,重视对人类有益的服务,重视增进人的科学和知识。它的核心不再是超自然的神,而是现实的人。人类正当的研究就是人。
因此,我们可以说,休谟的“真正的宗教”就是一种“人的宗教”。人的宗教的核心是人性和知识,它与传统的基督教毫不相干,表现出一种与基督教完全不同的注重人生、注重人的价值、尊重和提高人性的尊严的启蒙精神。在休谟看来,宗教的正当职责是改造人的生活,纯净人的心灵,加强一切道义责任,并保证服从法律和国家。(https://www.daowen.com)
那么,人是什么?在休谟的全部哲学即关于人性的科学中,对人性问题作为全面而详细的研究。人作为他的哲学的唯一对象,得到了高度的评价和热情的赞扬。也正是在他对人性的研究中,表现出他对人类的同情和关心。实际上,正是这种对人类的同情和关心,成了休谟终生献身哲学的源泉和动力。他曾写道:
“对于道德上的善恶的原则,对于政府的本性和基础,对于推动和支配我的那些情感和倾向的原因,我都不禁有一种乐意加以认识的好奇心。我如果不知道我是根据了什么原则,赞许一个对象,而不赞许另一个对象,称一种东西为美,称另一种东西为丑,判断其真实和虚妄,理性和愚蠢:那么我思想起来便觉得不安。现在的学术界在这种方面都是处于可怜的无知状态,我对此很感关切。我感觉自己雄心勃勃,要想对人类的教导有所贡献,并借我的发明和发现获得声名。这些感想在我现在的心情中自然而然地涌现起来,我如果转到其他事情或娱乐上去,借以驱除这些感想,那么我觉得就快乐而论我将有所损失。这就是我的哲学的起源。”
休谟通过对人的知性、情感和道德的考察,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他赞扬人的自然才能,认为正是这些自然才能使人获得人们的爱和尊重,并给予人的其他德行以一种新的光辉。他强调人的尊严,主张人应该认识自己的价值。他说:
“当我们真正具有有价值的品质时,重视自己却也是最可以称赞的。任何性质给我们自己带来的效用和利益是德的一个来源,正如它给予别人的愉快一样;而在生活行为中,最有用的确是莫过于一种适当程度的骄傲,因为骄傲使我们感到自己的价值,并且使我们对我们的一切计划和事业都有一种信心和信念。一个人不论赋有什么样的才具,他如果不知道自己有这种才具,并且不形成适合于自己的才具的计划,那种才具对他便完金无用。在一切场合下,都需要知道我们自己的力量;如果允许我们在任何一方面发生错误的话,那么过高估计自己的价值,比把它估计得低于它的正确水平,要更加有利一些。幸运往往赞助勇敢和进取的人;而最能以勇气鼓舞我们的莫过于对自己的好评。”
但是,在休谟看来,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具有人性的知识,都能充分认识自己的力量和价值。他把人分为“粗鄙的人”和“有知识的人”这样两部分。“粗鄙的人”是愚昧而无教养的,他们在宗教领域内完全不可能表现出有理性,而是经常在多神论和一种不带哲学气味的有神论之间摇来摆去,他们缺乏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有知识的人”则是最高尚的人,在他们身上,人性和知识发芽生长,开花结果。他们为人类提供人性和知识,而无需求助于超自然或仁慈的自然。因为他们是人类唯一的、最美好的希望,所以应该给他们以全部的“荣誉”和“赞扬”,“普遍的称颂和赞美”。
在休谟看来,这种作为人性尊严的范例、能够应用以经验为根据的推理方法稗益人类的“有知识的人”,事实上可能就是一位“哲学英雄”,或可能成为一位“哲学英雄”。休谟说,哲学上的英雄如同那些战争中的英雄和爱国主义的英雄一样,具有一种情操上的伟大力量。休谟说,在哲学英雄的身上,我们看到一个生灵,他的思想并没有限制在空间和时间的狭窄界限之内;他把他的研究推进到这个世界最遥远的区域,并且超出这个世界直至行星和宇宙天体;回顾过去,思索最初的起源,至少是人类的历史;瞻念前程,设想他的行为对子孙后代的影响,以及千年以后将会形成的对于他的名声的判断;他追寻漫长而复杂的原因和结果;从特殊现象抽出一般原则;依靠种种发现取得进步,修正错误,甚至使错误的事情变成好事。休谟举例说,世界上至今能无愧于这个位置的只有伽利略和牛顿两个人。
我们还以补充说,致力于人性研究的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也无愧于“哲学英雄”的位置。无论是对于他的时代,还是在今天,他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位堪称人性尊严典范的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