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
1.本章主要介绍全省及21个市(州)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情况,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及死亡率,儿童疫苗接种率,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情况,农村改水和改厕进展等。
2.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法定报告传染病统计年报资料;血吸虫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情况数据来源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调查表及中国地方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编制的地方病年报表;1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数据来源于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农村改水和改厕进展情况数据来源于四川省爱卫办农村改水、改厕年报表。
3.随着新的传染性疾病的出现和流行,我国对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病种有所调整。
1989年及以前按《四川省传染病管理办法》,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及副霍乱、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流感)、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疟疾、斑疹伤寒、回归热、黑热病、森林脑炎、恙虫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共25种。
根据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0—1995年我国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共24种。乙类传染病1996年增加新生儿破伤风;1997年增加肺结核;2002年增加HIV感染者;2003年增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增加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血吸虫病,减少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2009年增加甲型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1990—1995年报告病种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共11种。1996年减少了新生儿破伤风;1997年减少了肺结核;2005年减少了血吸虫病、增加了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2008年增加了手足口病。
4.本篇“农村总户数”仅用于计算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